各研究生培养院、系:
为加强研究生教学培养的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4月26日至5月24日(第9周至13周)。
二、检查形式及要求
(一)组织学习
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和《中华女子学院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研究生培养院系组织各培养领域导师和研究生认真学习学术道德规范相关文件,2017级研究生导师和学生须在答辩前完成组织学习,并就学术诚信做出承诺。
(二)召开座谈会
1.研究生座谈会
要求研究生培养院系组织各培养领域召开研究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课程设置、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实习实践情况、导师指导情况、教学及学生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研究生导师座谈会
要求研究生各培养院系召开研究生导师座谈会,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教师育人责任,更好地发挥研究生导师的指导和引导作用,在学习学术道德规范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指导研究生过程中遇到问题,就立德树人、学术规范教育、学生学业、论文指导及成长教育展开讨论与交流,并就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提高论文质量等方面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检查材料整理及报送
各培养院系于2019年5月14日(周二)前填报《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座谈会安排表》(附件1)和《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导师座谈会安排表》《(附件2)》,于2019年5月24日(周五)前将《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座谈会记录表》(附件3)和《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导师座谈会意见反馈表》(附件4)的电子版及文字版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
四、检查结果处理
各培养院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和处理。涉及学校层面的问题由研究生处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和处理。
附件:
1.《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座谈会安排表》
2.《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导师座谈会安排表》
2.《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座谈会记录表》
4.《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导师座谈会意见反馈表》
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