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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24  访问量:
各研究生培养院、系、部: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工作于625日(第17周星期一)开始,主要包括制定开课计划及安排课程。具体工作要求及说明如下:

一. 教学周安排

根据校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时间从201893日至2019118日止,共20周。具体参见中华女子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校历。

其中,2017级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三)于20181028日(第8周教学周)结束,故2017级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堂教学周为9--16周(20181029日周一至1221日周五)。2018级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周为4--16周(第5周国庆周除外,研究生无实践教学周)。第17-18周为机动周,第19-20周为考试周。

.教室安排

研究生课程尽量安排在教图楼210教室、主楼406教室安排不下的课程由研究生处协调教务处使用其它教室。

.开课计划制定

1.确定开课课程

要求各院、系、部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认真核对开课课程并制定开课计划,组织好学生专业选修课选课工作于629日(周五)前交研究生处备案。确需调整的课程,要求填写《中华女子学院调整专业培养方案申请表》(附件1),在开课计划确定前办理调整手续。

2.落实任课教师

开课计划确定后,要求各院、系、部落实课程任课教师并及时登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219.242.28.138),修改相关信息。

.排课

1.排课时间

72-76日(第十八周周一至周五)。

2.排课原则

1)排课应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思想,以专业培养方案和开课计划为依据,充分考虑学生的身心健康、接受能力、课程的性质特点、上课效果,强调教学质量意识,努力优化教学资源配置。

2)优先排公共基础课,专业课程优先排必修课,优先排课容量较大的课程。

3)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限选课在排课前要先组织学生选课,选课工作由各培养学院协商安排。

原则上要求有8名以上学生选课的课程可以开课。

3.系统排课工作安排

本学期使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排课,该系统使用方面问题可咨询研究生处,具体排课时间如下:

时间

课程

单位

72-3

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

思政部、

社会工作学院

74

社会工作专业硕士专业基础选修课

法学院、儿童学院、女性学

75日上午

社会工作专业硕士专业基础选修课

社会工作学院

75日下午至76

社会工作专业硕士专业领域课

法学院、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女性学系

开课计划表及生成课表的文字版及电子版请于2018716日(周一)前提交研究生处备案。

附件:

1.《中华女子学院调整专业培养方案申请表》

2.《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开课计划表》

3.《中华女子学院2018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表》

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
2018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