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院、系:
为了落实教育部 “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师[2016]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及案例教学建设,研究生处决定组织各研究生培养院、系开展案例教学课程中案例开发的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2016级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培养方案中的所有涉及案例教学的课程。
二、立项要求
1.吸收和借鉴国际同领域案例开发及案例建设的的已有经验和做法,提高案例开发的质量。
2.结合课程改革,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案例建设模式,以课程案例教学为导向开展案例库建设
3.在案例开发的基础上,参照案例编写要求及模板,编写高质量的与国际接轨的案例教学讲义或教材,强化与课程对应的案例库建设。
4.整合案例资源,搭建案例库共享平台,鼓励运用开发的案例开展案例教学观摩和交流活动,鼓励发表案例教学研究论文。
三、立项程序
1.2016年11月25日前,课程负责人填写《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课程案例建设立项申报表》(详见附件1)。
2.2016年11月30日前,各培养院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立项申报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式2份,可复印)报研究生处MSW教育中心(联系人:俞鑫荣;电话:84659233;电子邮箱:yxr_222@163.com)。
3.2016年12月10日前,研究生处对项目申报组织评审,通过评审的课程经公示后立项建设。
四、其它事项说明
1.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立项一年后进行中期考核,2年后进行结题验收,均由研究生处MSW教育中心组织专家根据项目进展汇报和提交的书面材料予以评审。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未通过的可申请延期半年考核或验收。如半年后仍未通过,则取消或终止项目。
2.实务课程案例建设经费为3万元,理论课程案例建设经费为2万元。经费的使用实行案例建设项目负责人制度。资助经费采取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分阶段划拨,划拨比例为40%,30%和30%,鼓励有条件的培养院系给予配套支持。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案例收集、案例实践、案例汇编、案例教学(课堂教学)、调研培训、资料收集整理等。
3.本次立项鼓励多领域合作,尤其是本校三个主要培养院系。各课程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跨领域、、跨院系组建项目团队。
4.每个培养院、系要求上报不少于3门课程。
请各研究生培养院系按照学校要求,高度重视研究生案例教学课程建设中案例开发的立项工作,积极鼓励、认真组织本院系老师参与申报。
附件:
1.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课程案例建设立项申报表
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