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档案数字化工作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 项目概述
项目内容:中华女子学院档案数字化工作。
项目地点:中华女子学院。
二、 报价人必须符合的条件
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项目需求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报价, 报价人成交后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三、 报价方式和要求
报价人以书面密封形式将报价文件送至中华女子学院,报价文件应包括:报价一览表,经国家工商机关批准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工作方案,业绩证明、具有长期固定从事档案数字化工作及高校档案整理经验的专业工作人员资质证明、保密资质证明等报价人认为有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
本项目预算为8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报价。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报价截止时间: 2017年5月5日16时前(北京时间)
接收报价文件地点:中华女子学院教学图书综合楼1011室。
四、 联系方式
电 话:(010)84659195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邮政编码:100101
五、详细需求
(一)工作任务
对我校学籍档案以及部分文书档案进行数字化、对于破损及不符合数字化扫描条件的文件进行修补托裱,对著录不全的进行补充,扫描后将电子文件与档案系统条目进行挂接。
(二)工作标准
依据档案数字化工作规范和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基本环节主要包括:档案整理、目录建库、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数据质检、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备份、成果管理等。应加强纸质档案数字化各环节的安全保密管理机制,确保档案原件和数字化档案信息的安全。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各个环节均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及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在数字化工作完成的同时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记录。
在扫描之前,根据档案管理情况,按下述步骤对档案进行适当整理,并视需要做出标识,确保档案数字化质量。目录数据准备按照《档案著录规则》(DA/T18)等的要求,规范档案中的目录内容。包括确定档案目录的著录项、字段长度和内容要求。如有错误或不规范的案卷题名、文件名、责任者、起止页号和页数等,应进行修改。拆除装订在不去除装订物情况下,影响扫描工作进行的档案,应拆除装订物。拆除装订物时应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害。
(三)工作要求完成时限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90天。要求至少保证工作2人以上,且人员稳定。
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学校支付50%的预付款;整理完成之日双方对实际整理数量进行确认,在整理完成之日起七日内按确认的数量计算并支付剩余款项。
报价须包括所有相关费用,发票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其它内容详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