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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更换食堂燃气管道和安装燃气报警设备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作者:财资处 阅读次数: 部门:财资处
  
 中华女子学院更换食堂燃气管道和安装燃气报警

设备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内容:中华女子学院更换食堂燃气管道和安装燃气报警设备。
2、项目地点:中华女子学院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项目需求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供应商必须为《北京燃气工程建设合格施工企业名录》内单位。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遴选。
三、遴选方式和要求
    供应商以书面密封形式将遴选文件送至中华女子学院,遴选文件应包括:报价一览表(费用报价及构成说明)、经国家工商机关批准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人认为有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如业绩证明、工作方案及实施计划等)。
    本项目预算为50万元,超过预算的遴选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遴选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遴选文件恕不接受。遴选文件正副本共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封套写清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接收遴选文件截止时间:201811716时前(北京时间)
接收遴选文件地点:中华女子学院教学图书综合楼1011室。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1084659195
 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     邮政编码:100101
五、更换食堂燃气管道和安装燃气报警器服务标准
1、供应商服务标准:本项目的材料、设备、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各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同时供应商须在15个工作日内将该项目验收合格相关文件交与甲方。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30%款项,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取得相关合格文件后支付40%款项,余款3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质保期满后付清。
六、清单
1、施工清单详附件1
2、报价须包括所有相关费用,发票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一览表详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