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垃圾清运采购项目
遴选公告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内容:中华女子学院垃圾清运。
2、项目地点:中华女子学院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项目需求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遴选。
三、遴选方式和要求
供应商以书面密封形式(加盖公章)将遴选文件送至中华女子学院,遴选文件(正副本共一式两份)应包括:报价一览表(费用报价及构成说明)、经国家工商机关批准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人认为有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如业绩证明、工作方案及实施计划等)。
本项目预算为60000元,超过预算的遴选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遴选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遴选文件恕不接受。
接收遴选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月3日16时前(北京时间)
接收遴选文件地点:中华女子学院教学图书综合楼1011室。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10)84659195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邮政编码:100101
五、项目需求
1、运输形式:采用密闭挤压清运车辆运输。
2、服务期限: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3、结算方式:甲方在合同结束前20天(2018年12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运输费用。
4、服务标准:
1)、年度正常清运156次,每次清运2吨。
2)、绿化垃圾和调整宿舍产出垃圾:12m³压缩车10车。
3)、保证每周一、三、五清运设备内垃圾一次,毕业季及落叶期间或遇到特殊情况,免费加车清运。(下午五点至六点清运)
4)、进入甲方单位,遵守甲方单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5)、文明作业,友好合作,按市政府要求消纳。
5、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具有垃圾清运、消纳项目)。
六、报价须包括所有相关费用,发票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一览表详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