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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不锈钢厨具采购项目(第二次)遴选公告

作者:财资处 阅读次数: 部门:财资处
  第八章

中华女子学院不锈钢厨具采购项目(第二次)

遴选公告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内容:中华女子学院不锈钢厨具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地点:中华女子学院(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遴选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

1、本项目拒绝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遴选。

2、本项目拒绝具有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同时参加遴选。

3、依法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及依法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

4、最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

三、遴选方式和要求

遴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一览表(格式须按附件2填写);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晚于本项目遴选公告日期的信用记录;

5、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详附件3);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7、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复印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8拟投入本项目产品详细介绍及分项报价一览表(格式须按附件4填写

9、本项目产品安装、售后服务方案;

10、供应商近三年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近3年内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可认定为有效证明文件,最多5份);

11、报价人认为有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

本项目预算共为20.59万元,超过预算或未按要求提供上述1-9项内容或未密封及装订的遴选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遴选文件未办理书面登记手续,或送达时间晚于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遴选文件恕不接受。遴选文件正副本共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须装订成册,密封完整,封套写清【项目名称】遴选文件及公司名称、联系人等信息并加贴封条,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接收遴选文件截止时间:2020122516时前(北京时间)

接收遴选文件地点:中华女子学院南门。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完成,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日历日内,甲方完成合同金额30%的付款;

2乙方完成送货及安装并经甲方验收合格7日历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金额5%作为质量保证金。

3、甲方收到乙方质量保证金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5日历日内,甲方完成剩余合同金额70%的付款。

4、质量保证期满后一周内,且在乙方合同货物质量无任何问题的前提下,甲方退还乙方缴纳的5%质量保证金

五、联系方式

电话:(010)8465919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邮政编码:100101

六、其它内容详附件:

附件1:中华女子学院不锈钢厨具采购项目(第二次)需求

附件2:报价一览表

附件3: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

附件4拟投入本项目产品详细介绍及分项报价一览表

报价须包括所有相关费用,发票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