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2023-2024年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我校2023-2024年度拟选聘采购代理机构承担学校相应的采购项目,现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此次公开遴选。
一、采购代理内容概述
负责学校2023-2024年度委托的预算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货物、工程、服务以及其它学校委托的其它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并参与需求审查(含专家聘请);
2、编制、发放采购文件、采购公告、成交公告、组织采购会议(含专家聘请);
3、处理与采购相关的其他工作,如受理质疑答复、采购资料归档等。
二、采购代理机构须符合的条件
1、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采购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
2、拒绝具有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同时参加。
3、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且最近3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参加。
5、采购代理机构须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质(能够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三、遴选要求
本次遴选包含遴选文件内容及现场陈述两部分,遴选文件应逐条对应并包含以下内容,并可自行扩展其它内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第一部分:资质条件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依法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及依法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
4、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6、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未列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7、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列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截图(登记地点为北京市政府采购分网)及包含“基本资料”、“主要业绩”、“异地评审场所”、“变更历史”等详细信息的截图;
8、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
未提供上述1-8项内容的遴选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
第二部分:商务业绩
1、2020年以来与所代理单位(学校/行政事业单位/中央单位等)签署的按年度受理采购项目的合同扫描件(最多10份,同一单位提供1份即可);
2、2020年以来所代理单位(学校/行政事业单位/中央单位等)采购项目的评价反馈表(最多10份,同一单位提供1份即可);
3、2020年以来能够反映所代理单位(学校/行政事业单位/中央单位等)年采购项目总量的统计表,包含但不限于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成交金额、项目类型、主要标的物、中标供应商等(最多10份,同一单位提供1份即可)。
序号 | 所属年份 | 采购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成交金额 (万元) | 项目类型 (货物、工程、服务) | 主要标的物 | 中标供应商 |
第三部分:技术服务能力
1、基本情况:包括组织架构、经营理念、服务理念等;
2、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评审的专业能力;
3、拟派驻我校项目经理及团队从业人员简历;
4、信息发布平台及专家库建立情况(说明发布和抽取情况);
5、代理我校委托采购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采购需求及实施计划审查、采购流程、采购文件确认、人员时间场地安排、采购会议组织、评审委员会组建、答复质疑等;
6、办公地点及提供评审会议地点说明;
7、保密措施、资料移送等服务说明;
8、学校委托的采购项目服务响应时间及响应方案;
9、针对我校未来委托的采购项目提出的良好建议。
第四部分:价格说明
1、采购文件发售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向潜在供应商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并不得高于500元/包,否则遴选文件无效;如签订采购代理合同后,国家发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禁止收取电子招标文件发售费用,应执行国家政策要求,不收取招标文件发售费用。
2、专家评审费:论证采购需求的专家评审费由学校支付,除采购人代表外评审采购项目的专家费(含废标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
3、采购代理服务费:学校委托的各类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向中标人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计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2003]857号)执行且不得高于上述规定范围的80%,否则遴选文件无效;
第五部分:现场陈述
采购代理机构按递交遴选文件先后顺序签到并于当天参加现场陈述,每个公司陈述时间约10分钟,可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PPT介绍。每个公司仅限2人参加现场陈述并接受现场提问,其中1人须为今后我校委托采购项目的直接负责人。
四、遴选方式及要求
本项目采用遴选方式择优确定供应商,未按时到场参加现场陈述并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邮寄等方式递交的遴选文件恕不接受,遴选文件正副本共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须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密封完整,封套写清“【项目名称】遴选文件”及公司名称、联系人等信息并加贴封条,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递交遴选文件及签到时间:2023年8月9日13时-13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遴选文件及签到地点:中华女子学院教学图书综合楼十层1010室。
办理入校手续: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须于2023年8月7日16点前(北京时间)准确填写《附件1:校外人员进校审批表单》采集入校信息并发送至yuanlp@cwu.edu.cn,未及时准确采集入校信息将导致无法参与本项目遴选,入校当天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五、关于服务合同延续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规定“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合同执行时间延续至不超过三年的期限,每次合同延续时签订期限不超过一年。合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向对方提出,双方根据上一年的合作情况,可考虑续签下一年度采购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10)84659195/13810954733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七、其它内容详附件
附件1:校外人员进校审批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