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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企业用车服务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作者:财务资产处 阅读次数: 部门:财务资产处

中华女子学院企业用车服务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中华女子学院企业用车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需求:需求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遴选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并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

1、本项目拒绝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遴选;

2、本项目拒绝具有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同时参加遴选;

3、本项目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

4、供应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经营区域须含北京市)。

三、遴选方式和要求

遴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均须合格有效且加盖本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针对本项目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2);

4、资格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3);

5、供应商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4);

6、供应商合格有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区域须含北京市);

7、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调配管理平台说明、服务质量保障、安全管理、信用额度管理、用车异常情况处理、保险方案等);

8、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团队人员、对账方案、培训方案、后台使用咨询服务等)

9、投入本项目的数据对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接口服务方案、数据安全保密方案等);

10、2023年1月1日至今,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合同首页、内容页、签章页复印件可认定为有效证明文件);

接收遴选文件时间:2026年3月20日13:45-14:00(北京时间)

接收遴选文件地点:中华女子学院南门。

本项目总预算共为45万元(单笔其它费用预算不超过2元),按照实际发生据实结算,总结算金额不超过45万元。未装订或超过预算或不符合公告“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三、遴选方式和要求”1-6项内容的遴选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遴选文件未办理书面登记手续,或送达时间晚于截止时间,或未密封,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邮寄等方式递交的遴选文件恕不接受。遴选文件正副本共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须胶装成册,密封完整,封套写清“【项目名称】遴选文件”及公司名称、联系人等信息并加贴封条,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联系方式

电话:010—84659195/8465962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邮政编码:100101

五、附件

附件1:中华女子学院企业用车服务采购项目需求

附件2:报价一览表

附件3:资格声明书

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