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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专业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教务部 阅读次数: 部门:教务部
1. 专业负责人的遴选、审核及确定由专业所在院系负责组织实施。院系组织聘任考核小组,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确定人选,报送研究生处、人事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