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本报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2020—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等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进展顺利,清单所列50条信息公开事项中我校涉及的内容均已落实并有对应网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完善。在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推动下,人事工作、财务工作、招生录取工作、物资采购招标等重点工作逐条进行信息公开,保证了相关工作的制度化、透明化。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网具体情况
我校信息公开网站更新发布信息161项,其中:招生就业工作30项,占18.6%;教务工作17项,占10.6%;财务工作2项,占1.2%;招标工作44项,占27.3%;继续教育学院2项,占1.2%;国际交流合作1项,占0.6%;学校行政工作5项,占3.1%;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情况公开60项,占37.3%。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一是通过学校信息门户、各部门、院系外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
二是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进行信息公开。
三是召开教代会、学代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四是以文件、通知、校内广播、公告栏、电子屏幕、年鉴、会议纪要通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是随着信息化建设,多媒体网络应用广泛,部分职能部门、院、系推出工作微信公众账号进行信息的实时发布,以高效、便捷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
2.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
3.招生相关成绩单、名单、录取结果、招生章程、录取分数线等信息,并确保信息公开的精准性和及时性。
4.按上级管理部门要求需公开的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申请方式和处理程序,并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信息公开监督部门的负责人、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2020-2021年度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信息公开网站建立投入使用以来,为广大师生及社会提供了良好的资源共享平台,社会各界可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及中华女子学院门户网站的窗口对学校的概况及发展进行了解。学校继续通过定期举行的“校领导公开接待日”、设置“校长信箱”等途径,保障学校教师及学生的相关意见或建议能够直接呈递到校级领导面前,并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落实。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0-2021学年,学校未出现任何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举报、复议或者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随着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开展,我们在继续做好相关基本工作外,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准备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建设和完善。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建设,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当中;
3.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管力度,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检查和评议工作。
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