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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安全应急预 案(2021 年版)

作者:保卫处 阅读次数: 部门:保卫处
  
校党字[2021]45 号

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

安全应急预案

2021年版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法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依法管理、统一领导、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秉承“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平安源于警惕、灾害藏于细节、恐慌甚于灾害”安全工作理念,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重大火灾事故发生时的快速、正确反应能力,赢得战机,及时有效的消除事故影响,迅速疏散人员,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具体如下:

一、应急处置领导机构

(一)校级应急指挥处置领导小组

挥:书记、

副总指挥:主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

   员:学校办公室、宣传部、保卫部(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处、人事处、教务处、校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具体案事件涉及到部门和院系负责人。

主要职责:协调现场救援和后续现场保护;确定学校安抚方式及额度;确定舆情引导方案;向有关上级汇报情况;确定奖惩方案;确定资产损失及后续处置。

校级应急指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若干职能工作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工作组组成,具体如下:

现场抢险疏散组:保卫部(处)、后勤管理处

协调联络组:学校办公室

信息工作组:宣传部、涉及单位

保障医疗组:后勤管理处

协助破案组:保卫部(处)

家属接待组: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教务处、涉及单位

政治稳定组:校办、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研究生处

突发事件、事故现场救援抢险处置小组

1、上班期间

组长:保卫部(处)负责人、后勤管理处负责人

成员:保卫部(处)全体工作人员及保安队、后勤管理处动力中心、校园中心、医疗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2、非上班期间

组长:保卫部(处)值班人员、后勤管理处在校最高负责人

副组长:保安队长、物业值班经理

成员:保安队全体成员、物业全体工作人员、校园中心、医疗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现场救援、人员疏导组织;现场保护;收集汇总现场情况向主管领导报告;配合公安、消防、医疗等机关进行现场处置。

校办值班电话:84659004/84659300

保卫部(处)值班电话:84659110/84659119

后勤管理处物业值班电话:84659147

治安报警:110   消防报警:119   医疗急救:120/999

二、反恐、治安应急案事件处置程序

(一)特大型案事件处理程序

特大型案事件指:师生员工非正常死亡或受到意外伤害造成重伤;校内遭受恐怖分子爆炸、投毒等袭击;学校发生群死群伤事件;校内发生影响政治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例如: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

1、接到报警后,保卫部(处)负责人、事发单位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控制局面,保护现场并了解案情真实情况。

2、保卫部(处)和事发单位领导应及时将事发现场的情况及采取的临时应急措施报学校党政一把手和主管校领导。

3、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学校领导应及时赶到现场,及时作出决策。成立由校领导、职能部门领导和案发单位领导参加的校级应急指挥处置领导小组,并由案发单位和学校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若干职能工作小组。

4、领导小组要及时将发生的案情、事件发展动态及我校采取的措施以先口头、后文字形式报全国妇联人保处、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和公安机关。

5、各职能工作小组根据案件的发展情况积极开展工作。

6、领导小组要及时做出相关决定和采取措施,疏导矛盾,避免事态恶化。

7、做好事件的总结和相关人员的奖罚工作。

(二)大型案件的处理工作程序

大型案件指:在校园内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并造成师生轻伤害;发生影响稳定的小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发现**功宣传或其它反动标语或横幅;校园内发现可疑爆炸物;校园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生产事故等。

1、事发单位领导、保卫部(处)领导必须及时赶到现场,控制局面、了解情况、采取各种补救措施,避免事态恶化造成不良影响。

2、成立案件处理领导小组,由案发单位领导担任组长。

3、保卫部(处)和事发单位领导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报主管校领导和学校党委,学校党委和主管校长应根据事态的发展决定召开碰头会,分析事件的发展态势,提出处理意见。

4、领导小组应及时将事件现状进展及我校工作情况报全国妇联、市委教育工委、市公安局和安全局,力争得到上级领导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支持。

5、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并进一步开展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检查、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6、案件或事件彻底解决后,事发单位和保卫部(处)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方面的好人好事进行表扬和奖励,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的单位相关领导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当事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三)一般性案件的处理程序

一般性案事件指:校园内发生的一般物品的丢失;校园内发生的打架斗殴;因对教学、伙食、学校管理、分房、提职等或其他不满,擅自到办公区或教学区无理取闹张贴大小字报;在校园内对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进行骚扰;学校公共财产遭到破坏;不服从学校正常交通和校园秩序的管理;违反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等。

1、保卫部(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制止以上行为,并将肇事者带到保卫部(处)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2、凡发生在学生之间的事件由保卫部(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处及所在院系负责进行对当事人调解、教育、批评和处分等。

3、凡发生在教工之间的事件由保卫部(处)、人事处、校工会和所在院系负责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教育、批评和处分等。

4、凡发生在干部之间的事件由保卫部(处)、组织部、人事处、纪检和所在院系负责对其进行调解、教育、批评和处分等。

5、肇事者为校外人员的由保卫部(处)根据具体情况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火灾事故现场处置

地震、燃气、电力事故等易出现火情和人员继续疏散的灾害和古处置程序与火灾事故处置程序相同。

(一)一般火情现场处置

1、报警:师生员工发现事故征兆,如电源线产生火花,某个部位有烟气,异味等。现场第一发现人员应立即向学校保卫部(处)报告,保卫部(处)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扑救,控制火情扩大。

2、火情已被扑灭,应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待有关部门了解情况调查火情事故完毕后,经同意做好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

(二)火灾事故现场处置

1、事故现场继续蔓延扩大,立即向学校保卫部(处)报告,同时切断电源,打开各安全疏散大门。

2、自救:初级火灾时,迅速使用灭火器扑救。灭火时应站在火源的上风处灭火,并注意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使用湿毛巾、湿被子、湿衣服等。

3、报警:当火情有蔓延趋势时,立即拨打消防电话“119”报告有关部门,要讲清学校地址、起火部位、火势情况和报警人姓名。消防安全抢救组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并进行灭火工作。

4、撤离:当火情快速蔓延,现场控制组要组织指挥学生,按各班、各部门规定的疏散门迅速撤离火场。

5、疏散

1)危急时刻逃生第一。

2)当楼道烟雾过多时,要用湿毛巾捂口鼻处匍匐前行。

3)尽快冲出浓烟区段,以避免有毒气体对人身造成危害。

4)不要盲目跳楼,情况紧急非跳不可时,可用被罩床单等物制成绳索,固定在物体上滑向楼下。  

5)当楼道等出口被大火封堵时应退守房间,用电话等通讯工具报警求救。

6、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学校保卫部(处)、全体保安队员及义务消防组织成员为主,其他师生员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师生员工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三)电气设备着火处置措施

1、应首先切断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电源。

2、灭火人员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消防设施,装备器材灭火。

3、及时疏散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及抢救火源周围的物资。

4、扑救电气火灾,可选用1211灭火器和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使用水、泡沫灭火器灭火。

5、扑救电气设备着火时,灭火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防毒面具等措施加强自我保护。

6、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协同配合公安消防队灭火抢险。

(四)抢救受伤人员

1、被救人员衣服着火时,可就地翻滚,用水或毯子、被褥等物覆盖措施灭火。伤处的衣、裤、袜应剪开脱去,不可硬行撕拉,伤处用消毒纱布或干净棉布覆盖,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2、对烧伤面积较大的伤员要注意呼吸,心跳的变化,必要时进行心脏复苏。

3、对有骨折出血的伤员,应作相应的包扎,固定处理,搬运伤员时,以不压迫伤面和不引起呼吸困难为原则。

4、可拦截过往车辆,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救治。

5、抢救受伤严重或在进行抢救伤员的同时,应及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由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抢救伤员的工作,并派人接应急救车辆。

、疏散方案

(一)疏散地点:主楼前广场、湖区周边、教图楼北侧、操场、文体楼前小广场

根据就近原则,根据当时火灾现场情况及起火位置,进一步调整疏散人员顺序。

(二)疏散组织:

1、学生上课期间,上课老师负责组织上课的学生疏散

2、学生公寓由宿舍管理员根据学生公寓疏散预案负责组织公寓内的学生疏散;

3、图书馆内的学生由图书馆工作人员根据图书馆疏散预案组织疏散;

4、保卫部(处)负责全校疏散秩序维护。

5、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部门所处位置和业务范围,制定详细的应急疏散预案。

五、应急结束

1、应急结束的条件:

1)事故已得到控制,没有导致次生、衍生的事故,或导致次生,衍生的事故隐患已消除。

2)没有被困人员,事故现场人员已疏散到安全地带。

3)受伤人员已全部从事故现场救出,并送到医院进行救治没有失踪人员,包括参加应急抢救处置的人员。

2、应急结束

应急救援处置结束后,学校已进入恢复阶段,学校领导确认应急可以终止,由校长决定并宣布应急终止。

3、应急结束后续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吸取教训、写出事故报告,报送全国妇联、北京市教工委、北京公安局文保支队、大屯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

2)积极配合上级和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向事故调查组提交有关事故现场受伤人员及其他应移交的资料。

3)事故现场的清理,抢修受损设备,尽快恢复上课。

4)写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事故报告内容: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上级单位,并在学校办公室存档备案。

、信息发布

(一)学校应急指挥处置领导小组对事故进行分析总结,向全校教职员工通报事故原因,处理结果和避免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

(二)根据学校信息发布、媒体采访等相关制度及舆情应急处置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发布,做好相关舆情处置工作。

、后期处置

(一)学校尽快复课,清理现场,检修设施,消除事故后的影响。

(二)对于在救援处置中损耗的应急抢救物资,更换补充。

(三)稳定师生员工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四)如有个别学生家属来校探视,由学校各部门按工作分工,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五)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做好受伤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

(六)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吸取教训,写出事故报告。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保卫部(处)定期对全校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维护确保完好有效按要求配备各类灭火器,并对灭火器材进行年检、更换。定期检查、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挡物,保持消防器材应急使用及安全通道畅通。按校园反恐器材、装备类型、数量进行足额配备,并定期保养。

、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保卫部(处)工作年度计划中应包含应急突发事故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包括:防火、疏散及有关抢救知识辅导、灭火器的使用等。要求每名教职员工有自我保护意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保安队应急训练中应包括消防、防暴恐等。

(二)演练

1、保卫部(处)每年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全范围的综合模拟突发事故安全应急演练、灭火演习、安全知识讲座、新生入学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忧患意识、防范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应急避险的能力。

2、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进行应急演练、制定完善本部门安全预案。

3、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应急抢救组织纪律和奖惩

(一)纪律

1、应急抢救组织机构的全体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

2、应当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3、在应急组织机构内,当正职休假,开会等外出时,副职必须承担起正职应当承担的责任。

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应当勇敢,科学、冷静(而不能盲目、蛮干)。遇到有其它潜在危险时,必须有防范措施或请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

5、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必须听从指挥。

(二)奖励

1、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2、在抢险救灾中,受到伤害的员工,按照工伤条例处理。

(三)惩罚

1、对于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及临阵逃脱者,将给予处罚行政处分。

2、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不服命令的,将给予处罚。

十一、其他应急工作

其他应急工作,按相应预案工作。

(一)校党字[2021]31号《中共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委员会网络舆情管理和应急处置办法(修订)》。

(二)校字[2021]32号《中华女子学院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三)后勤管理处应急预案——《传染病应急预案》、《学生食堂应急预案》《生活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

十二、附则

1、各部门根据业务特点,根据相关业务部门指导,制定部门所属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演练。

2、校级应急预案及各部门应急预案根据法规和现实情况应及时修订和调整。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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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校级应急指挥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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