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预防处理食物中毒应急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主管副校长
副组长:处长、副处长
成 员:饮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中心、委托单位经理
二、应急处理联系电话:
急救中心:120;医疗中心:84659160;朝阳区食药所65776114
三、应急处理、上报措施
(一)、本单位如发生集体食物中毒现象,领导小组要立即召集小组成员,把中毒人员送医院救治,开展事件原因调查;
(二)、及时进行报告。首先由饮食服务中心主任向食品监管报告,随即向医疗服务中心、主管处长、主管校长、校办、保卫处通报,采取紧急救治,维护稳定工作;
(三)、立即停止可疑食品的加工,保护好剩余食物,做好可疑食物流向统计工作,积极配合食品监管部门作好检查工作和事后处理工作;
(四)、根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定的可疑食物采取追回、销毁等措施;
(五)、通知其他一同就餐的其他人员,当发现有同类病症的人员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六)、做好病人的安抚工作,安排专人对造成身体伤害的人员及时进行安抚工作,严禁激化矛盾,为事件顺利调查提供良好环境。
四、善后工作
(一)、做好全面清洗消毒工作;
(二)、梳理发生事故的原因,排除任何可疑因素,属于食品原料造成的做好追溯工作,停止该供货渠道;
(三)、做好事故责任认定工作,按相关制度处理;
(四)、开展全员事故调查、分析、总结培训,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五、日常防范措施
为保证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学校要经常组织师生和膳食工作人员学习食品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提高日常防范意识,坚决杜绝一切可能危害师生健康的渠道,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和传染病、流行病在校园传播。
(一)、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实行定点采购,与供货商签订有关食品安全合同书,防止受污染及含毒食品进入学校;
(二)、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三)、保证每天早晨上岗前健康检查,患感冒、腹泻、手外伤、烫伤等传染疾病者,禁止上岗,待其恢复健康后,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并作好安抚工作;
(四)、库房管理人员严把进货关。对所进货物进行严格检查、验收。采购食品索要资质证明和采购清单,按规定记好台帐;
(五)、提高膳食工作人员卫生意识,对肉食、蔬菜进行细致清洗,对餐具进行认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六)、控制进入食堂人员,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
(七)、认真做好日常卫生清洁、消毒工作;
(八)、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和参加培训,保证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