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教学图书综合楼923房间联系人:米老师 邮箱:midi@cwu.edu.cn
中华女子学院2016年度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含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分(文化成绩+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校考成绩,按综合分(文化成绩*0.4+校考成绩*0.6)择优录取。
注:以上专业综合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