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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职单考单招专业课考试的相关说明

作者:学工部 阅读次数: 部门:学工部
  

我校高职单考单招音乐表演专业课考试将于6月10日进行,现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所有考生考试时间定为6月10日8时--15时,考试采用随到随考模式,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与学校联系,无故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中华女子学院校本部。

三、考试科目及要求:

1.声、器乐(钢琴),满分90分。

①考生自选一首歌曲进行演唱(现场提交一份歌谱复印件,简谱线谱均可),主考教师将根据学生演唱的准确度(音准、节奏、表情记号、作品风格等)以及音乐表现力打分。

②考生自选一首乐曲进行弹奏(现场提交一份五线谱),主考教师将按照考生弹奏的准确度(音高与节奏)、完整性以及音乐表情处理(强与弱;连音与跳音等)等弹奏技巧打分。

2.舞蹈,满分60分。

①考生自选一个舞蹈组合进行表演,主考教师将按照学生表演作品的协调性、韵律性、表现性等打分(考生自备伴奏带)。

②由老师即兴出2-4个8拍舞蹈动作,考生进行模仿表演,主考老师将按照学生模仿的准确度、完整性及节奏感打分。

曲目、伴奏自备。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专业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或高考准考证等其它北京市招办签发带有照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考试的所需用品(考试纸除外)自备。

2.为加强考务工作的有效管理及考试场地的严密性,仅限考生本人持证进入校园。

3.考生参加考试只限淡妆,根据考试要求自备音乐磁带或CD。

4.成绩发放时间:2017年6月23日后公布专业成绩并确定合格标准,届时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