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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毕业典礼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9
点击:
发布人:
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室、中心:
学校定于7月4日举行2017届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毕业典礼,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典礼时间:
7月4日13:30
二、典礼地点:
学校礼堂
三、参加人员:
学校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院(系)院长、主任及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研究生导师、辅导员、毕业班班主任和教师代表;2017届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及家长代表。
四、相关工作安排
1.请于6月22日16:00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如下材料:
(1)请各院系、研究生处上报负责典礼辅导员及领奖(证)学生代表信息电子版(见附件1);
(2)请各院系上报颁发本科毕业班级校友联络员聘书的院系党总支书记及宣读获得硕士、学士学位学生名单的院长(系主任)信息电子版(见附件2)
(3)请研究生处提交如下材料:
a.2017届研究生毕业生人数;
b.《中华女子学院关于201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表彰决定》定稿电子版;
c.《中华女子学院2017年度硕士学位授予决定》定稿电子版;
d.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空白)各42个。
(4)请教务处提交如下材料:
a.提供本科毕业生人数和获得学士学位学生人数报告;
b.负责提供本科毕业学生名册;
c.提供部分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5)请计算机系提交优秀班主任代表白丽珍副教授发言稿。
(6)请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提交优秀毕业生代表张静漪同学发言稿
2. 6月30日(周五)12:30进行典礼彩排,7月4日(周二)上午10:00进行典礼预演,请通知毕业典礼带队辅导员和上台领奖(证)学生代表及参加典礼学生准时到礼堂参加。
3.会场座位划分
请按照参加典礼毕业生分配名额,由负责典礼辅导员组织毕业生准时到达现场并在指定区域就坐(见附件3)。
五、注意事项:
1.全体校领导和院长(系主任)着导师服,家长和在校生代表着正装参加毕业典礼。
2.参加典礼的毕业生在典礼会场内着硕士服、学士服参加毕业典礼,请毕业生将硕士帽、学士帽流苏系挂于右侧。
3.宣读授予学位的学生名单顺序依次是研究生处、女性学系、社会工作学院、法学院、管理学院、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艺术学院、文化传播学院、计算机系、外语系、金融系。
4.所有上台领证学生均从礼堂舞台中间处登台,转身亮相后再从后台右侧走出,再从中门依次进入会场原座位落座观礼。
5.请注意遵守和保持会场秩序,如遇突发事件,请辅导员组织学生有序撤离。
附件:1.负责典礼辅导员及领奖(证)学生代表信息表
2.颁发校友联络人代表证书及宣读获得学位学生名单的院系领导信息表
3.参加典礼毕业生分配名额及礼堂座位分配图
4.各部门工作分工方案
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