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 校内文件
校学字[2017]9号
各院系、北校区:
根据2017年学生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度辅导员考核及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二、考评等级及比例
1.辅导员考核
辅导员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优秀比例为全体辅导员的20%。
2.优秀辅导员
在年度考核优秀辅导员中选拔产生,比例为全体辅导员的10%。
3.优秀班主任
在年度考核基础上选拔产生,比例为全体班主任的10%。
三、考评条件
1.辅导员考核:
辅导员考核参照《中华女子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进行。
2.优秀辅导员:
(1)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一年以上且当年辅导员工作考核优秀。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立场坚定,按照学校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校园维稳工作。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并善于创造性开展工作,富有创新精神,圆满完成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与服务各项任务,不拖沓,不敷衍,成绩突出,效果显著。
(4)热爱学生工作,关心学生,工作作风扎实、深入,细致、严谨,定期与学生谈心,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宿舍,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状况,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服务热情,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为人师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5)积极参加学生工作部门组织的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工作例会,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理论修养和工作水平。
(6)注意开展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撰写学生工作调查报告和研究论文。
(7)所在院系、所带年级(班级)学生思想上进,学习气氛浓厚,团结互助,系风、班风、学风、考风优良,在遵守校规校纪、学风建设、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3.优秀班主任:
(1)担任班主任工作须一年以上。
(2)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热爱班主任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
(3)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工作深入,了解班级学生各方面的情况,思想教育有针对性,是学生的良师益友,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能够及时处理班级突发事件,件件有落实;能够积极参加校、院系学生工作会议或其它活动,主动配合校、系做好工作,每周到班3次以上。
(4)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敢于和善于对学生严格管理,组织协调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强。注重培养、指导班干部独立开展工作,定期组织班会(有记录、有反馈)。
(5)成绩显著。班集体凝聚力强,班干部能力强,班集体参加校、系活动参与率高,班级学风正,无严重违纪现象,在学校各项评比中获奖率高,成绩突出。
四、考评办法
1.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参照《中华女子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中华女子学院班主任工作暂行条例(试行)》,考核时间为第八次岗位聘任时间——至今。
2.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采取所在部门考核和学校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被荐人员需填写申报表,经所在部门盖章后,连同事迹材料一并提交。
五、时间安排
1.4月5日-14日,辅导员进行个人总结。各院系对辅导员进行院系测评和评选优秀班主任;学生工作部(处)采取网上测评方式对辅导员进行学生测评。14日下午16:00网上测评截止,各院系16:00前将辅导员院系测评结果(纸质版)、优秀班主任名单及相关材料交至学生管理科。
2.4月17日-19日,学生工作部(处)根据辅导员上一年度的工作情况,发放打分表,进行职能部门测评。
3.4月20日,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委员会审议。
4.4月24日—28日,2016年度考核优秀辅导员、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名单全校公示。
六、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考评工作顺利完成。
2.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按要求提交《中华女子学院优秀辅导员申报审批表》、《中华女子学院优秀班主任申报审批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和个人生活彩照电子版一张。
附: 1.《中华女子学院优秀辅导员申报审批表》
2.《中华女子学院优秀班主任申报审批表》
3.《2016年度优秀班主任评选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