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华女子学院“育慧-圆梦计划”
本科生国(境)外交流项目学生遴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培养高质量人才,提升学生全球胜任力,根据《中华女子学院“育慧-圆梦计划”实施方案》和《2024年“育慧-圆梦计划”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申报书》的要求,现开展2024年学生赴国(境)外交流项目学生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时间
2024年7月
二、交流内容
赴香港,访问知名高校、机构、企业等。
三、选拔对象
中华女子学院在读学生(毕业年级学生、已参加过学校任何对外交流项目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专业不限。
四、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品行端正,知行合一,学术诚信。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被推荐学生近4年内未参加过学校组织的任何国(境)外交流项目,如谎报瞒报,经核实,将直接取消本次交流资格。
2、综合素质
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成绩优异。
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有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积极组织、带领同学开展各项学校、班级活动和社会实践。
3、语言能力
有较好的英语口语交流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获英语六级及以上证书者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五、工作进度安排
1.院系初选(5月16-21日):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评比,每个学院可选拔推荐2名学生参加学校选拔。2名入围学生中要求至少1名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在库优秀学生。5月21日前将推荐学生材料提交至教图楼1026室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校选拔(5月22-28日):学生工作部对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评选,最终评选出由优秀学生和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在库学生组成的8-10人学生交流团。
3.名单公示(5月29日-6月4日):学生工作部完成3个工作日的名单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组团,开启后续行前培训等相关工作。
六、其他说明
1、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交流项目顺利进行。
2、参加本项目的学生需要自己办理通行证(6月15日前办好通行证,费用自理)。
3、赴香港费用主要包括保险费、培训费、往返旅费、食宿费等,上述费用学校资助,其余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4.具体行程另定。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4659413
学生工作部
2024年5月12日
附件:《中华女子学院本科生海外交流项目学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