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中华女子学院国庆中秋教职工慰问品公开遴选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04点击:

中华女子学院诚挚邀请有关供货商参加我校2017年国庆中秋教职工慰问品的公开遴选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华女子学院工会国庆中秋教职工慰问品

二、采购方式:采购现场公开遴选

三、采购物品及数量

从米、面、鸡蛋(也可以提供一种本单位的其他特色产品供选择)等教职工生活必需品中选择,

500份左右,每份200元,每份至少含有2个品种的物品,

可以是一到三种搭配成一份,但每个品种要有单独报价。

四、参与商家的基本要求:

1、必须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件: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以及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提供产品质量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报名参加单位在报送文件时应提供单位的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9月12日下午4时之前送到中华女子学院工会办公室(教图楼1021室)(已提交过相关证件备案的不再重复提交)。

五、注意事项:

1、参与商家搭配的每种物品要单独报价,报价应包含商品的价格、运费、搬运费、发票税点等在内。我方根据商品质量、总价格等综合指标进行评议,选择所需物品相对质优价廉者合作。

2、我们选择商家也许是几个商家的商品的组合。

3、定于9月13日上午9:00在中华女子学院教图楼第三会议室现场评议,根据商品质量、总价格、新鲜程度、商家介绍、现场样品实际等进行综合评议,无记名投票选定合作供货商。

4、进口产品要有海关进口证明及质量检验报告。食品类要有本批次食品检验合格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5、合作单位在9月13日下午4时前与校工会签订合同,合同中应包含以下内容:我方所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食品采购的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要求;货物送达时间、地点;搬运途中商品如有破损,由供货单位负责无条件调换;学校所购商品如有少量剩余,供货单位应无条件收回;商品发完后,学校在一周内确认发放物品质量没有问题并与中标单位结清商品数量后,供货单位开具发票,学校一次性支付货款,供货单位提供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货单位承担。

6、供货单位应于我方规定时间前将商品准时送到中华女子学院指定下货点,中途所需的运输费、搬运费等,由供货单位自己承担。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中华女子学院工会办公室教图楼10层1021房间

联系人:雷老师,联系电话:84659238

中华女子学院工会

2017年9月4日

上一条:中华女子学院工会活动奖品采购公告

下一条:中华女子学院工会活动奖品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