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华女子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 负责对代表提案进行收集登记、审查整理、传递反馈,并及时交付相关部门处理。
二、 将涉及全局性重大问题的提案,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列入大会议题。
三、 监督检查提案的落实,组织教职工代表检查有关部门处理落实提案的情况,负责向下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书面报告。
四、 向教代会执委会建议变更、暂缓或停止正执行已立案的提案。
五、 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已立案的提案人以答复,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六、 组织评选、表彰优秀提案和承办提案先进单位和个人。
七、 根据需要,向教代会执委(或常设主席团)报告工作。
一、 负责学校在重大教学科研改革及管理政策、措施出台前的征集意见工作,通过必要的调查研究,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 审议准备提交教代会讨论的与教学科研有关的议题。
三、 配合提案委员会就教职工代表对与教学科研有关的议案,提出是否立案的意见和建议。
四、 代表广大教职工监督、检查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的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并将检查情况向执委会汇报。
五、 建立与主管教学科研工作的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制度,开展必要的代表巡视和双向沟通工作。
六、 组织和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有关的教学科研活动,积极听取代表就教学科研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并提交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