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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24级专业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3 发布者:社会工作学院 浏览量:

[2024]12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参照《中华女子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实施办法》(校研字[2013]1号)(附件1)、根据《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字〔2023〕27号)(附件2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4级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师生互选工作要求

(一)导师资格

具有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符合2024学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条件的校内外导师,均可参加2024级研究生师生互选。

(二)导师配备

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负有提升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的实践和学术创新能力,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指导、推荐、督促研究生就业等相关责任。

导师包括校内导师校外导师。校内导师全面了解研究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情况,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及研究生特点,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完成学业。校外导师配合并协助校内导师完成对研究生的指导和培养。校内、外导师之间要定期交流学生情况,互相配合,保证培养质量。

师生互选建立在师生双方互相了解的基础上。各培养学院要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师生互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指导人数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每名导师指导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每届。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指导人数,需填写《中华女子学院增加指导硕士研究生名额申请表》(附件3)进行申请。

(四)互选结果

培养学院应将师生互选结果及时公示,并告知导师和研究生本人,以便导师和研究生及时建立联系,按要求开展培养和指导工作。

二、师生互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提交申请

学生在2024919日(周)前,培养学院提交《中华女子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此表一式两份,见附件4)。

(二)学院审核

导师在《中华女子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附件4上签字师生互选生效如提交申请的研究生人数超过规定要求的指导人数,导师有权优先选择计划指导的学生。师生互选中落选的研究生,由培养学院负责与协调,匹配其他导师对其开展指导和培养

(三)材料提交与备案

1.各培养学院于2024927日(前完成师生互选材料的汇总整理,并提交师生互选材料包括:附件4中华女子学院____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附件5《中华女子学院__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汇总表》。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一份学院留存,一份提交至教务部(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存档备案。

2.各培养学院提交纸版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0223007@cwu.edu.cn

3.各培养学院在2024930日(周一前将师生互选结果录入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新系统)

                                               教务部(研究生处)

                                              2024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