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院系: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我校2019年“研究生科研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类别及额度
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请在申报书中选填申报类别。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10000元/项,拟资助5项;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5000元/项,拟资助20项。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及项目组成员须为在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硕士研究生,曾作为我校以往年度“研究生科研项目”课题项目负责人的同学不得再申报2019年“研究生科研项目”。
2.项目实施以培养学生科研能力为目标,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总结能力,能够承诺按时完成所申请项目的研究。
3.每位申请人只能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成为其他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每个项目的课题组成员需二人以上(含项目负责人),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组团。每位课题组成员应有明确的分工。
4.需有一名指导教师对项目进行指导和监管,在导师辅导下,学生自主设计选题,自主项目申请、组织实施,独立撰写论文、研究报告等。
三、选题要求
申报项目应与研究生所学专业有关,并应符合以下要求:(1)选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在学理、方法、内容或者资料使用上具有创新性;(3)研究方案可行;(4)具有一定的实践应用价值和学理价值。
四、研究任务
申请立项的研究生必须遵循学术道德规范,申请书、成果等不得抄袭和剽窃。一般项目需要完成不少于1.2万字的研究报告一篇、或在校内外学术会议上发言、或在正式出版物刊载论文或研究报告一篇;重点项目须至少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论文一篇。应在2020年12月之前(2018级学生申请应在2020年5月之前)完成研究,结项时需提交成果原件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提前结项。
五、申报与评审程序
资助项目的申报采取研究生本人自由申报、指导老师推荐、专家评审组评审、学校审批的方式进行。
1.项目申报时间:2019年11月22日—12月1日
申请人填写《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科研项目”2019年度项目申报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并提交至所在院系。
院系于12月3日下班前将汇总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学生科(主楼23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772340196@qq.com。
2.项目评审
课题申报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立项项目和立项类型的建议名单,经学校审批后立项。
3.项目开展时间:立项之日—2020年12月
六、经费使用与管理
1.申请人应严格按学校要求使用资助经费。学校设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经费使用范围限于包括资料费(含邮寄、科研图书资料购买、复印打印);调研差旅费(需为往返票据);市内交通(不超过15%)、小型会议费(须有完整的会议议程等资料)、论文发表版面费等费用,不得报销餐饮费或提取劳务费。
2.经费报销票据必须为符合财务规定的正式发票。项目负责人将发票单据送研究生处审核合格后,按学校财务要求报销。
3. 课题一经批准不得无故终止或作重大改变,在批准立项后或课题研究过程中,确实需要对研究生计划作重要调整、变更或终止研究,应提交书面申请,导师批准,培养院系批准,研究生处批准后,方可调整、变更或终止。
附件: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科研项目”2019年度项目申报表
研究生处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