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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3 发布者: 浏览量:
校研字[2013] 3号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具体要求,结合行业需求和学生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强内涵建设与实践教学,充分调动教师投身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教师瞄准国际前沿,通过前瞻性、探索性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助力研究生教育,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研究生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工作

一、建设目标

通过改革和丰富课程教学方式方法,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评价方式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与我校办学定位相适应的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特色的研究生教育理论成果、研究报告等及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从而促进我校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

二、建设范围主题

学校硕士专业学位2019版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补修课程除外均可申报。课程教改目主要围绕以下主题开展研究:

1.课程实践产教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课程实践教学改革,教学方法多元化和教学手段多样化每一门课程都负有思政的使命和责任,要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要体现基础性、实践性和前沿性。做好教学内容的设计,要把行业的实践吸收到教学中,科学安排实践时间和实践方式内容。积极探索参与式教学、案例教学和问题为本的教学等方法,以为中心着力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促进教学方法的创新。

2.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在教学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鼓励教师通过教学手段的改革及混合式教学,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微课、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建设、翻转课堂、教学方法改革、公共基础课程建设等。加强基于网络学习的课件、案例库、试题库等电子教学资源建设,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平台,完善课程档案和进一步推广课程成果

、建设周期

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

、经费资助与管理

学校资助每门研究生课堂教学改革建设经费5万元,分两次下拨,立项时下拨50%,中期考核通过后再下拨50%。

该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用于学生参与课程实践的经费支出比例不少于项目经费的50%,其中包括学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材料费等。费用主要包括:

差旅费。比例不低于课程建设总经费的50%,用于课程建设过程中开展教学调研、学术交流等(差旅费、住宿费补贴

会议费和培训费。比例不超于课程建设总经费的20%,用于课程建设过程中开展教学学术交流培训等(会议费培训费)。

文献、材料费用。用于支付课程建设及课程成果有关的文献资料的购置、检索、复印、打印费和材料费(办公用品印刷费、邮递费、网络服务费

专家咨询、讲课费。比例不超过于课程建设总经费的20%,用于支付课程建设过程中外请专家咨询、讲课费用(劳务费)

3.报销管理。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建设经费专款专用,单独立帐。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执行,立项后发放经费本,由课程教改项目负责人签字,到研究生处培养科登记后,方可履行报销手续。课程教改项目经费需严格按照项目批准后的预算使用,超支不补。

申报及评审程序

各项目负责人按照立项要求填写《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1),经所在院系评审同意20191011(周五)报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负责项目的申报组织和评审工作,申报的项目经专家评审、公示批准后立项执行。

研究生处将加强对项目的检查与指导,定期对项目进行开展中期检查,对开展不力的项目,将减少或终止经费资助,直至撤销该项目。

附件:

       1.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

2019年9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