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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与社会发展学院关于评选优秀学生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0 发布者: 浏览量: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党建工作,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成才,推动我院党的建设改革创新,根据学校下发的《中共中华女子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2014年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评选优秀学生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理论知识,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2.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3.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4.顾全大局,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爱护集体,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无违纪违规现象。

二、评选推荐范围与名额

评选范围:在校生正式党员,学生优秀党员按正式党员总数20%的比例评选(分配给我院的名额为5名)。

三、评选程序

1、党员自荐。参评党员根据评选条件认真进行个人总结。

2、民主评议。召开优秀学生党员评选会,学生党支部成员在听取参评党员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评选。

性别与社会发展学院学生党支部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