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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发布日期:2014-12-03点击:发布人:

关于组织申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的通知

各高校党委:

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组织申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的函》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就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请各高校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每校限报1项,并于11月20日前将申报表书面版(加盖学校党委公章)及电子版报教工委宣教处。书面版请用挂号信邮寄至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市委640室教工委宣教处收(邮编100743,勿用快递),电子版请各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部)信息管理员通过宣教之窗网站(http://xjc.bjedu.gov.cn)办公平台的“文件报送”栏目的“2014思政课教择优推广”项目在线提交。

教育部直属高校申报材料经市委教育工委审核通过后汇总报教育部,非教育部直属高校申报材料由市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评审后按照教育部申报指标择优报教育部。

联系人:杜建峰,电话63088414。

附件:教育部社科司关于组织申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的函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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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高校思想政治

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的函

教社科司函[2014]2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部各直属高校: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印发< 全国高校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3〕180号)精神,为做好2014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数量

1.符合遴选条件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均可申报(含2013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培育项目)。

2.每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可申报1项。

3.地方和其他部委所属高校由所在地教育部门组织申报。每省(区、市)最多可申报2项。

二、申报材料

1.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三、申报工作要求

1.以省(区、市)为单位做好申报的各项筹备、组织、评审工作。教育部各直属高校申报材料需经所在省(区、市)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区、市)教育部门统一报送。

2.做好广泛动员发动工作,推进各高校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严格按照遴选条件,按照公开、公正原则进行评审。根据择优推荐的要求确定申报项目,在本地公示后报教育部社科司。

3.申报时间和方式:请各省(区、市)于12月11日前将申报表各一式3 份、汇总表1份寄教育部社科司,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报送社科司教学处邮箱;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申报表电子版上传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网站(http://www.sxz.edu.cn)。实名注册、登录后,在网站首页的“网络申报评审平台”提交。

社科司联系人:桑伟林

联系电话:010-66097529,电子邮箱:202b203@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社科司

邮政编码:100816

网站技术支持联系人:曹培庚 杨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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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