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培养院系要根据上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及学生专业实习总结会上师生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在实习前完成学校督导与机构督导的工作接洽,明确机构督导的职责以及实习要求;研究生培养院系落实好学生实习安排,研究生教学秘书于3月10日前将《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实习情况一览表》(参见附件)提交研究生处,以确保实习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