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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规范暑期调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7点击:发布人:

    校人字[2017]14号

    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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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暑期调研活动(指:教职员工利用假期进行的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活动),切实加强调研管理,根据国家和学校差旅费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中华女子学院调研费管理规定(修订)》(校字[2014]11号)补充要求如下:

    一、严格审批程序

    Normal 0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1、严格执行事前审批程序,调研活动经个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签批和人事处审批后执行(附件1),严禁未经审批擅自进行调研活动。

    2、严格界定调研内容范畴,严禁开展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无专业相关性的调研活动;严禁开展安排在旅游场所、以变相旅游为形式的调研活动;严禁开展与本职工作不相关的调研活动。

    3、严格执行调研材料存档保管机制,审批材料、报销材料、调查成果等档案材料所在部门要专项存档,存档材料要齐全。

    二、严格报销管理

    1、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调研计划从事调研活动和报销相关费用,严禁超计划报销。

    2、 Normal 0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严禁超规定范围、超规定标准报销调研费,报销范围及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差旅费的相关规定。原则上不允许自驾车调研,因特殊原因,如在偏远地区调研受地理环境和当地条件限制必须要自驾车的,事先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执行;自驾车发生的汽油费和过路过桥费凭据报销,报销金额原则上控制在城市间交通费最低标准内;由于自驾车所引起的安全问题,由出差人个人承担。

    3、报销票据符合财经制度,严禁弄虚作假。

    4、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和政府采购机票要求,应使用公务卡结算而未使用和未执行政府采购机票规定的事项不能报销。

    三、重视成果产出

    1、调研活动结束必须提交调研报告(附件2),所在部门对调研内容、过程等审核,人事处确认后由所在部门存档,并作为调研费用报账附件,调研报告内容要与调研计划一致。

    2、调研报告不少于2000字,内容要充实,注重总结归纳,严禁内容空洞、说套话,包括调研目的、调研过程、调研成果和收获等内容。

    附件:

    1.中华女子学院调研审批表

    2.中华女子学院调研报告

    人事处 财务处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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