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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18年度进人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0点击:发布人:

    校人字[2017] 17 号

    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人事调配工作,优化和完善师资队伍,为学校发展提供人力支持,根据《中华女子学院人事调配暂行规定(修订)》(校字[2016]11号),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进人计划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一)主要用于解决教师岗位的用人需求,专职教师用人需求由各教学部门组织申报,辅导员用人需求由学生工作部(处)统筹申报。

    (二)按照进人途径分为高校毕业生接收计划、人员调入计划(含博士后)和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校毕业生接收计划经学校审核后报全国妇联审批,按照全国妇联核批情况下发执行;人员调入和高层次人才引进根据拟进人选情况,一事一议,不单列计划。

    (三)拟接收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为2018年度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四)上级批复的进人计划仅限当年度使用,专业及生源等不得随意调整,当年度的未完成计划跨年不再生效,需重新申报。

    (五)各部门要根据现有师资队伍配备情况和专业发展,科学规划师资队伍建设并认真论证需求,经部门党政联席会等决策机构集体讨论后提出具体需求,明确所需求岗位、专业背景、年龄和学历要求,需求依据要详细,拟进人选的专业背景等要与现有人员形成合理补充。

    (六)申报两个及以上计划的部门要确定顺序(按生师比),并明确是否为北京生源(不少于总量的50%)。

    二、申报材料

    请各部门于10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人事处:

    1.部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五年内),包括师资专业布局、规模及质量、发展支持举措等。

    2.部门本年度接收高校毕业生需求论证报告,包括依据、论证过程及主要结论。

    3.部门《2018年度接收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附件1:2018年度部门接收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附件2:中华女子学院人事调配工作暂行规定(修订)

    人事处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