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妇联所属在京事业单位2022年度补充公开招聘公告》要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达到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的,在初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经资格审查,我校将取消以下10个因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具体岗位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开考、调减或取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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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管理岗
| 0401
| 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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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管理岗
| 0404
| 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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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管理岗
| 0407
| 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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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会工作专业专职教师
| 0409
| 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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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学前教育专业专职教师
| 0410
| 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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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学前教育专业专职教师
| 0411
| 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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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家庭教育专业专职教师
| 0413
| 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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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家庭教育专业专职教师
| 0414
| 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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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管理岗
| 0416
| 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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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养老服务管理专业专职教师
| 0418
| 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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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