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室、中心:
根据《中华女子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校字[2012]51号)(附件一)和《中华女子学院纵向科研课题(项目)经费配套及经费资助管理试行办法》(校字[2012]53号)(附件二)的相关规定,科研管理处现组织教职工申报2014年“年度科研成果奖励”、“对获奖成果的奖励”和“纵向科研课题经费配套及经费资助”,请教职工严格依据上述文件,填写相关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的申报及对获奖成果的奖励的申报
有科研成果需要申报年度奖励的教职工,由第一作者或主编填写《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附件三)。
教职工在2014年度获得了《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奖的,由第一获奖人填写《对获奖成果的奖励申报表》(附件四)。
教职工在申报表上签字后,提交给科研秘书。
二、纵向科研课题(项目)经费配套及经费资助的申请
有2014年1月1日后立项的纵向课题、需要申请配套经费或者资助经费的,由课题负责人分别填写《配套经费申请表》(附件五)(子课题申请配套的填写《子课题配套经费申请表》(附件六))或《无经费课题资助申请表》(附件七)。
申请人需向科研秘书提交的材料包括:签字的申请表纸质版;课题立项通知书或者委托函、课题申报材料复印件;使用配套经费或资助经费的研究计划和经费预算的电子版及签字的纸质版。申请子课题配套的,还需提交母课题的申报及立项材料,具体要求见《子课题配套经费申请表》(附件六))。
三、时间要求
1、教职工填写申报表或申请表、准备相关材料,于2015年1月12日之前向所在部门的科研秘书提交上述材料,一式一份,科研秘书汇总后提交给科研管理处。
2、科研管理处按照前述文件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核,报学校批准后,确定获奖人及获奖成果、获得配套或者资助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及金额。在学校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批复后,按规定下拨。
联系人:叶亮,电话84659024,教图楼 930室 yel@cwu.edu.cn 。
科研管理处
2014年12月5日
附件一:《中华女子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附件二:《中华女子学院纵向科研课题(项目)经费配套及经费资助管理试行办法》
附件三:《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
附件四:《对获奖成果的奖励申报表》
附件五:《配套经费申请表》及关于研究计划和经费预算的基本要求
附件六:《子课题配套经费申请表》及关于研究计划和经费预算的基本要求
附件七:《无经费课题资助申请表》及关于研究计划和经费预算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