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室、中心:
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请工作现已启动,请有意申报的教职工及时与科研处联系,获取网上申报资格,并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准备材料,及时提交。现将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一)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包括优先关注课题)、青年专项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一般课题五大类别。
(二)重大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请者不得更改研究题目。重大课题的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或实践价值。
(三)优先关注课题隶属于重点课题类别,申请者不得随意更改研究题目,可以根据自己的专长和基础,选取独特的切入点进行研究设计。
(四)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面向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设立校本研究专项课题,资助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现任校(园)级领导主持的以学校为基本单位、与学校改革实践紧密相关、具有较高的组织程度、来源于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解决学校现实问题、教师群体参与的课题。
(五)重点课题(不包括优先关注课题)、青年专项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一般课题的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依据“教育政策与综合问题、基础教育、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德育、体育美育与校外教育、教育管理与评价、教师教育、教育信息化、学校党建研究”十一个研究领域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申请课题。
二、资助标准
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课题对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包括优先关注课题)、青年专项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予以经费资助。
(一)重大课题最高资助额度为30万元。
(二)优先关注课题最高资助额度为15万元;重点课题(不包括优先关注课题)最高资助额度为5万元。
(三)青年专项课题最高资助额度为3万元。
(四)校本研究专项课题最高资助额度为4万元。
申请者须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一般课题全部为单位资助的规划课题,其研究经费由申请者单位负责。
三、申请人条件
(一)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申请重大课题者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深厚的学术研究功底与学术造诣,能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
(四)申请青年专项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40岁(1975年3月之后出生)。
(五)为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特作如下规定:
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
2.正在承担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课题。
3.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请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在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获得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类课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四、完成时限
(一)本年度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要求在2-3年内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
(二)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延期或相关变更须报请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备案。
五、课题成果
不同类别课题的成果要求具体为:
(一)重大课题应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20万字专著一部、在北京大学图书馆版核心期刊发表3篇系列论文。
(二)高校及研究机构人员承担的重点课题(优先关注课题)应出版20万字左右学术专著1部,或者在北京大学图书馆版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系列论文。
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承担的重点课题应在北京大学图书馆版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者公开发表3篇系列论文。
(三)高校及研究机构人员承担的青年专项课题应在北京大学图书馆版核心期刊发表2篇系列论文。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承担的青年专项课题应公开发表2篇系列论文。校本研究专项课题应公开发表2篇系列论文。
(四)一般课题应公开发表1篇论文。
专著或论文发表须注明且只能独家注明“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课题负责人均应为专著、论文的第一作者。
六、课题申请要求
2015年课题申请采取网上申请与文本申请两种形式,重大课题不进行网上申请。申请书文本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一)重大课题实行公开招标制度,评审采取课题申请、资格审查、会议答辩、领导小组审批方式进行。申请者填写《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大课题申请书(2015年度)》,签署所在单位(即院、系、部)、二级管理单位(即学校)意见后,密封投标文件,递交二级管理单位报送至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其他类别课题实行网上申请与文本申请。
1.网上申请流程参见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相关文件。文本申请采取二级申请制度,按照所在单位隶属关系,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分别通过各区县或各单位的科研管理机构报送至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2.网上申请网址为:http://www.gh.bjedu.cn。课题申请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指南》、《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1年4月26日修订)》、《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大课题申请书(2015年度)》等均可从市教委网站(http://www.bjedu.gov.cn)、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网(http://www.gh.bjedu.cn)下载。
(三)本年度网上申请截止日期为3月11日,请申请人务必于3月10日之前进行网上提交,以便留出科研处审核时间。未参加网上申请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文本申请。市教育规划办反馈申请书材料检查意见时间为3月9日至3月13日。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一)重大课题文本材料具体要求为:
《重大课题申请书》封皮复印9份,分别贴在9个档案袋正面,以便识别。《申请书》封底“投标材料袋背面粘贴表”的课题组成员名单复印9份,分别贴在9个档案袋背面,以便选择评审专家时回避。
(二)其他类别课题文本材料具体要求为:
1.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书》一式9份(原件1份,原件单独装档案袋;复印件7份,装同一档案袋,另复印件1份留存科研处)。
2.将《课题申请书》的封面页打印后贴在档案袋正面,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
3.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科研管理处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