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室、中心:
根据《中华女子学院纵向科研课题(项目)经费配套及经费资助管理试行办法》(校字[2012]53号)(附件一)的相关规定,科研管理处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配套或资助,请有关教职工依据上述文件,填写相关申请。
有2015年1月1日后立项的纵向课题且需要申请配套经费或者资助经费的,或配套任务已完成需补充配套的项目,由课题负责人分别填写《配套经费申请表》(附件二)(子课题申请配套的填写《子课题配套经费申请表》(附件三))或《无经费课题资助申请表》(附件四),并做好研究计划及经费预算。
申请人需向科研秘书提交的材料包括:签字的申请表纸质版;课题立项通知书或者委托函、课题申报材料复印件;使用配套经费或资助经费的研究计划和经费预算的电子版及签字的纸质版。申请子课题配套的,还需提交母课题的申报及立项材料,具体要求见《子课题配套经费申请表》。
申请人于2016年1月23日之前向所在部门科研秘书提交上述材料,一式一份,科研秘书汇总后提交给科研管理处。科研管理处按照前述文件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核,确定配套或者资助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及配套、资助金额,报学校批准。在学校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批复后,按规定下拨。
联系人:叶亮,84659024,教图楼930,kych2005@126.com
科研管理处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一:《中华女子学院纵向科研课题(项目)经费配套及经费资助管理试行办法》
附件二:《配套经费申请表》及关于研究计划和经费预算的基本要求
附件三:《子课题配套经费申请表》及关于研究计划和经费预算的基本要求
附件四:《无经费课题资助申请表》及关于研究计划和经费预算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