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及相关教职员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国妇联和北京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有效控制疫情蔓延,保障广大教职员工身体安全及身心健康,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就近期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加强自我防护,减少现场活动
不组织召开各类学术会议,已通知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取消或延期,鼓励以视频、在线等方式进行学术交流;教师个人应尽量避免外出参加科研相关会议和活动;除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科研活动外,暂停一切与科研相关的田野调查、资料收集、科学实验、现场调研等工作,加大线上服务和协作;最大限度减少室内人员聚集,近期科研工作主要以文献调研、理论分析、科学计算等可通过网络和信息化手段开展的工作为主。
二、聚焦疫情防控,凝练科研方向
鼓励广大教职员工主动响应国家号召,聚焦疫情防控,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积极发挥学科优势,进一步凝练科研方向,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与疫情防控的相关研究,努力解决疫情防控中面临的关键理论和技术难题,提升科研社会服务的能力。
围绕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与应对的紧迫需求,结合全国妇联指示精神及妇联主责主业,科研管理处启动“应急科研专项研究”,设置3个专项,已委托具有相关研究背景和条件的教师紧密围绕妇女、家庭及与妇女发展相关的组织在疫情防控、社会风险治理及志愿服务中所发挥的作用经验、产生的新需求新期盼、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困境解决对策等相关议题开展科学研究,将其作为学校服务妇联发展及妇女工作特色智库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期待通过研究撰写具有较强应用价值的研究报告及政策建议,为党和政府、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献计献策,深入推进学校在国家治理、服务妇联决策、舆情引导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已发布疫情防控相关征文主题的国内学术期刊详见附件《人文社科学术期刊疫情主题征文汇总》。
三、稳步推进日常科研管理工作
(一)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近期主要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均根据疫情防控的发展有所调整,请广大教职员工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及科研处信息,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做好学术积累,继续完善申报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根据上级部门安排,目前暂停受理,预计交稿日期延后至四月份。科研处会密切关注、及时下发通知。
2.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网络申报日期为3月12日至4月12日,纸质材料于4月17日前交至科研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指南的通知》。
3.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即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学单列项目,纸质材料于4月7日前交至科研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根据上级部门安排,网络申报延后至4月20日,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在依托单位的组织下,安排好进度。
5.2020年度校级科研课题,3月10日以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再补交纸质版。原定重大、重点课题申请人需参加学术委员会组织的评审答辩等要求,将视疫情防控工作的进展进行相应调整。
(二)做好其他科研管理工作
科研合同的咨询、沟通和审核通过科研管理系统、邮件、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科研经费支出执行学校经费管理办法,一般性支出执行公务卡结算,人员性支出或确需对公转账等特殊情况的,需经沟通科研处和财务处特别处理。
各项科研工作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请各院系部及广大教职员工及时关注科研处最新动态和通知公告,科研处将充分利用电子邮件、微信、QQ等渠道,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服务工作,确保科研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联系人:项目科 叶亮 13811701438
综合科 何爱丽 15210847520
Email:kych2005@126.com
科研管理处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