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室、中心:
《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学术团体挂靠管理办法》已经学校2022年1月15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学术团体
挂靠管理办法
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