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室、中心:
根据《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校字[2021]4号)(附件1)的规定,科研管理处现组织教职工申报2020年年度科研成果奖励,请教职工依据上述文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有关材料。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新修订的《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校字[2021]4号)较之前奖励办法的主要变化有:
1、降低了部分论文、奖项过高的奖励额度
2、进一步拓展了奖励范围(详见制度)
有科研成果需要申报年度奖励的教职工,由第一作者或主编填写《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附件二)。SCI、SSCI、A&HCI 、SCIE、EI等外文检索系统的期刊论文需附检索证明,CSSCI来源期刊2019年为2019-2020年版,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7版》(2018年12月出版)为准。
教职工在2020年度获得了《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校字[2021]4号)规定的国家级、省部级、学会等科研成果奖的,由第一获奖人填写《对获奖成果的奖励申报表》(附件三)。
教职工在申报表上签字后,提交至本部门科研秘书,一式一份,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21年11月23日前提交科研管理处。
科研管理处按照前述文件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核,确定获奖人及获奖成果、金额,公示无异议后,待本年度绩效工资安排确定后下发奖金。
联系人:叶亮,电话84659024,教图楼 930室
科研管理处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1:《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校字[2021]4号)
附件2:《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
附件3:《对获奖成果的奖励申报表》
附件4:CSSCI 2019-2020
附件5:北大核心201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