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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妇女与法律的发展、挑战与应对研讨会在京召开

发布日期:2019-10-25点击:发布人:

时值中华女子学院建校70周年之际,2019年10月23日,由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和中华女子学院中国妇女人权研究中心主办的“新时代妇女与法律的发展、挑战与应对”研讨会在中华女子学院顺利召开。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华女子学院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全国妇联、中国法学会、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北京市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的理论和实务工作者5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院长周应江教授主持。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李明舜教授首先致辞。他指出,新时代的妇女权益保障必须确立新坐标,找准新方位,做到六个“必须”,即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必须对男女平等有新的认知,必须坚持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的发展理念,必须强化国家特别是政府的保障责任,必须补强妇女发展“不平衡、不平等、不充分、不富裕、不安全、不尊严”的短板,必须建立健全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张立副主任在随后的致辞中指出,国务院妇儿工委目前已启动新一周期(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编制工作,专家学者应思考如何在现行纲要基础上将妇女权益保障水平提到一个新高度,特别是对如何推动《反家庭暴力法》在地方的具体落实,如何建立国家层面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统一性别平等评估的原则、标准、规范、程序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夏吟兰教授最后致辞,她认为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保护妇女人权方面取得了重要进步,但我们仍然应该看到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研讨如何更好贯彻习近平书记关于“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我们要把保障妇女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的重要论述,让政策法律的制定更具有社会性别观念,使妇女平等享受改革开放成果。

与会专家围绕妇女与法律的发展、挑战与应对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有关《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与完善,专家们主要讨论了该法基本原则的功能、标准与内容,立法的体系性与科学性,国家立法与地方立法的关系等问题。针对目前正在审议中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专家们对其中不利于妇女权益保障的内容,包括计划生育原则与生育权、法定婚龄、法定夫妻财产制、离婚救济等提出了修改建议。专家们对于妇女的平等就业权、人身权益等具体权益的保障也进行了深入研讨,内容涉及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女性平等就业的新举措,司法程序中家庭暴力的认定与受害人保护,高校性骚扰防治机制的构建等。与此同时,专家们还对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的建立健全,新时代妇女权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互联网时代的妇女发展与妇女权利保护、“海洋强国”战略背景下女船员的权益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闭幕式由中华女子学院中国妇女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林建军教授主持。全国妇联兼职副主席、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总结了会议内容,并就新时代妇女权益保障的价值标准、妇女在家庭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优势、在妇女权益保障中公权与私权的界限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入阐发和问题引领。

本次研讨会内容广泛务实,既有关于妇女理论的深入研讨,又有对妇女立法和妇女法治实践的深切关注。专家学者们提出了很多有见地的建议,这必将助力于新时代妇女权益保障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男女平等理想的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