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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治理机制与学术委员会建设研讨班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14-11-24点击:发布人: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第31号令),研讨如何修订我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学校科研处、工会、教授协会于1121-22在密云共同举办“学校治理机制与学术委员会建设”研讨班。党委书记李明舜、院长刘利群、副院长宋胜菊、刘梦、王京霞出席会议。会议由刘梦副院长主持,各院(系、部)主要负责人、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各院(系、部)分学术委员会委员、教授、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等60余人参加了研讨。

 研讨班上,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柯春晖做了主题为“高校内部治理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专题报告。柯司长在报告中阐释了高校治理结构基本理论,系统介绍了高校治理结构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分析解读了高校治理结构应涵盖的核心要素,并以多所大学的改革实践为例,探讨了我国加强高校内部治理和大学制度建设的主要目标和内容。柯司长的报告对于我校加强治理机制与学术委员会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有关文件,分组对我校《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征求意见稿》和《中华女子学院章程(审议稿)》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诸多意见和建议。

 刘利群院长在总结讲话中阐述了改革和建设高等学校治理结构的背景、意义、指导思想和工作重心,结合其他高校和我校实际,剖析了高校治理结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就进一步加强我校治理结构和学术委员会建设应把握的原则进行了具体阐释,对下一阶段我校开展治理机制与学术委员会建设进行了工作部署。刘院长指出,加强学校内部的治理机制和学术委员会建设,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我校要通过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进一步释放学术活力、发挥学术组织作用、促进学术水平提升,要理顺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划清权力界限、规范权力运行,促使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鼓励创新和凝聚各方力量的学校治理结构的形成。刘院长要求加快制定《中华女子学院章程》和修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进程,要进一步发挥教代会、工会等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要结合干部聘任等工作探索完善学校管理模式。刘院长指出,完善学校治理体制和机制,要坚持党委领导、坚持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坚持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等原则,要通过学校治理结构的建设与创新,激发全体教职工的教学、科研积极性,不断提高办学能力和办学效能,形成我校的核心竞争力,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