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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十二五”科研与学科建设规划
“十一五”期间,我校科研工作成绩喜人,学科建设初见成效,科研“蹩腿”和学科建设缺位状况得到明显好转。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提升我校科研和学科建设水平,实现“十二五”总体发展目标,加快建设一流女子大学和“四个中心”,依据《中华女子学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学科立校”、“特色兴校”,统筹科研与学科建设,加强资源整合,以争取重大项目、形成标志性成果为抓手,以硕士点建设带动科研和学科建设,以特色和优势提升科研和学科建设水平,为建设一流女子大学和“四个中心”奠定基础。
二、基本目标
1. 科研立项目标
争取国家级、省部级立项课题较“十一五”明显增长。争取国家、省部级纵向课题(项目)经费逐年增长,获得纵横向科研课题(项目)经费年均达到100万元。
2.科研成果目标
在核心期刊和权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数量稳步增长,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明显增多。
3. 学科建设目标
加强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争取“十二五”期末至少拥有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逐步实现省部级重点学科或重点扶持学科“零”的突破。
4.平台建设目标
加强实体和非实体研究中心的建设,强化科研机构的凝聚功能,力争实现省部级科学研究基地“零”的突破。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凝练科研方向
1.整合优势资源,凝炼科研方向,争取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形成特色鲜明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大力开展妇女、性别、婚姻、家庭、儿童等研究,推进多学科、跨学科性别研究,凸显妇女-性别研究和妇女教育研究优势,努力产出有重大学术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力争在妇女-性别研究和妇女教育领域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努力把中国妇女教育蓝皮书建成有影响力的学术精品。
2.积极扶持学校改革与发展方向的课题研究(院校研究),倡导研究型教学、研究型管理、研究型服务,营造以研究促教学、研究促管理、研究促服务、研究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重点学科建设
1.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方针,加强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建设。统筹兼顾,积极推进各个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形成科学的学科体系。突出重点,整合、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学科和专业,发挥重点学科对一般学科的带动作用,使一般学科取得快速发展。
2. 科学遴选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推进学科建设整体上水平。遴选若干重点建设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明确学科的重点发展方向和建设思路,产生拟申硕的学科,从政策、制度和经费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加强申硕授权学科及其支撑学科的立项建设,搞好社会工作专业硕士试点建设工作。加强学术团队和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三)加强科研和学科平台建设
1.发挥各研究中心的凝聚与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同校外科研机构的学术联系和科研合作,鼓励与政府机关、企业的科研协作,提高各研究中心服务社会和自身发展能力。
2.办好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和学术论坛,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中华女子学院学报》办刊质量,力争“十二五”期间进入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行列。
3.加强数字化平台和图书信息资源建设,加大科研信息资源保障与服务力度,建设中国女性图书馆和中国妇女信息数据库,做好特色信息资源服务。
(四)加强国际科研合作
1.加强国际科研合作的统筹协调,在拓展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成效方面取得新突破。加强同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等的联系与合作,完善科研人员交换互访机制,提高学术交流国际化水平,扩大我校在国内外同行中的学术影响力和竞争力。
2.及时跟踪了解国外前沿科研动向,提高我校科学研究的国际化程度,不断扩大我国科学研究的对外影响,在参与全球妇女发展、儿童保护等全球性问题的研究上取得明显进展。
(五)以科研促进人才培养
1.提高教师科研在个人专业和教育教学方面的结合度,以教师的科研实践丰富教学内容,充分发挥科研在提升教学水平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我校应用性人才培养质量。
2.发挥科研对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积极作用,加大大学生和研究生课外科研活动指导,为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创造条件,提高学生研究性学习的能力,鼓励教师加强对学生的科研指导。
(六)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围绕妇联和妇女儿童各项工作,积极争取妇联委托课题,努力使我校成为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的智囊团和思想库。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参与国家相关政策、法律的讨论和研究,引领先进性别文化。发挥我校的研究优势,为服务妇女发展和提高妇女干部的性别平等意识提供智力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科研与学科建设投入
1.完善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加大对核心期刊论文和省部级及以上优秀科研成果的奖励力度。
2.完善学校专著出版评审及资助办法,鼓励出版高水平的跨学科性别研究及其他基础和应用研究的原创性成果。
3.增加学术会议和学术论坛经费投入,支持各研究中心和院系部组织召开有影响力的学术会议和论坛。
4.完善省部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的配套办法,积极培育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项目),为申报校外重大课题打好团队基础。
5.加强非实体科研机构的建设与管理,积极培育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为非实体研究中心的学术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完善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机制
1.修订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创新科研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科研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2.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科研成果评价机制与激励机制,规范学术行为,逐步建立科研考核与科研支持挂钩的机制,促进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
3.以科研项目申报和课题管理为抓手,提高科研服务能力,提高项目立项率,加强成果验收和推介。
4.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学术委员会在校级科研立项、校外课题申报与科研奖励推荐等方面的职能。
(三)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和学术道德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把加强学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形成有效的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建设机制。
2.建立健全教育宣传、制度建设、不端行为查处等完整的工作体系,实现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三落实、三公开”,按年度发布全校学风建设工作报告。
3.加强科学精神和科研诚信教育,强化学术自律意识和自我道德养成,把教师队伍的学风建设作为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的重点。
4.切实改进教师评价考核导向,加大质量和贡献指标的权重,防止并纠正片面将学术成果、学术奖励与物质报酬、职务晋升挂钩的倾向。
5.完善学术规范,加强科研过程管理,强化全方位监督和约束,规范学术不端行为调查程序。学校每年开展学风建设工作检查,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