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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更换食堂燃气管道和安装燃气报警设备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1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项目需求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供应商必须为《北京燃气工程建设合格施工企业名录》内单位。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