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孙光焰,《论未成年人的独立财产权及其制度构建》,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2期。
【摘要】《民法典》的出台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并没有在未成年人财产权保护方面进行制度拓展。网络时代的到来为未成年人独立自主创造财富提供了广阔的渠道和来源。未成年人财产总量不断增多、积累形态丰富多样,财产面临复杂风险,特别是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财产的不当利用、儿童卖萌及吃货直播、网络打赏等,要求法律正视和加强未成年人财产权益的保护。应当明确赋予未成年人的独立财产权,并明晰纯获利益原则、最大利益原则等,创建监护人自我代理排除制度、代理投资监管制度、未成年人营业登记制度、高风险商行为的特别法规制等相关法律规范,以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
2.万国威,《我国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风险及对策建议》,载《人民论坛》2025年第4期。
【摘要】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既是检验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成败的显著标志,也是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及深入落实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难点。基于2022年针对我国11个省份10946名农村儿童的实证调查,研究发现我国农村地区的留守率约为两成,留守儿童及其家庭表现出了回流数量增多、生育数量稳定、寄宿年龄偏低、女性祖辈替代照料和家庭功能障碍较严峻等五个典型特征。同时,农村留守儿童在预防暴力与忽视、维护心理健康、促进早期发展、规范网络行为以及提升睡眠质量等五个领域面临风险。建议通过优化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的顶层设计、增进留守家庭的责任意识与抚养能力、强化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政策落地等举措来有效降低留守儿童因监护缺失而出现的社会隐患。
3.李春玲,《留守儿童受侵害问题有效防治策略》,载《人民论坛》2025年第3期。
【摘要】人口与教育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传统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却催生了新型留守儿童群体。留守儿童受侵害现象愈发显著,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痛点。农村留守儿童、县域寄宿制学校的留守学生以及单亲家庭中的留守儿童,成为了最易受伤害的群体,构成了防治工作的重难点。有效应对留守儿童受侵害问题,要求我们完善现有治理机制,积极探寻创新解决之道。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通过构建综合治理体系、实施长效机制、优化县域学校布局、加强流动人口家庭建设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受侵害问题,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4.陈爱武,《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体系研究》,载《人民论坛》2025年第3期。【摘要】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和成长过程中呈现出的“亲子分离”和“隔代教养”特征,对其心理发展、行为养成等社会化过程产生了较大影响,而学校和社会对留守儿童家庭的支持赋能不足、家校社的协作互动流于形式以及共同育儿机制尚未形成等进一步加剧了留守儿童的问题。留守儿童呈现出来的诸多问题需要国家、社会、学校等多方主体发力,协调好留守儿童的物质养育与精神赋能、学业培养与品德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