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研究院)
《妇女权益保障法》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遴选公告
一、项目概述
1、服务内容:《妇女权益保障法》短视频拍摄及后期制作。
2、项目预算:67500元。
3、项目要求:项目方需录制完成中华女子学院指定专家的影像拍摄及制作,根据具体需求提供妆造服务及设备租赁。中华女子学院享有本次拍摄涉及文字资料、视频素材和成片的全部版权。由拍摄方提供拍摄所有素材、后期制作成品。
4、项目方最终提交的资料包括:27期制作精良的短视频成片。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遴选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
1、本项目拒绝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遴选。
2、本项目拒绝具有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同时参加遴选。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4、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业绩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证明材料。
三、遴选方式和要求
供应商以书面密封形式将遴选文件送至中华女子学院,遴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经国家工商机关批准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
4、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6、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复印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7、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8、项目后期维护方案及售后服务收费标准;
9、2021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10、报价人认为有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
四、注意事项
1、供应商报价为含税价格。
2、超过预算或未提供上述1-8项内容或未密封及装订的遴选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遴选响应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遴选文件恕不接受。
3、遴选文件正副本共一式2份,正本1份,副本1份,须装订成册,密封完整,封套写清“【项目名称】遴选文件”及公司名称、联系人等信息并加贴封条,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4、接收遴选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16:00(北京时间)
5、接收遴选文件指定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中华女子学院南门,电话:010-84659131,联系人:张老师,邮政编码:100101
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研究院)
2023年5月6日
附件: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妇女权益保障法》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报价人名称:
单期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元
项目总额:人民币(大写) ¥ 元
报价有效期限:90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妇女权益保障法》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预算(/期)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单价(元/期) | 数量 | 总价 (元) |
1 | 视频拍摄及制作服务 | 每期短视频5分钟内成片,包含现场拍摄、提供化妆造型灯光及提词器设备等,后期制作(包含片头片尾包装、内容特效包装、绿幕扣屏、字幕等相关制作) | | 27期 | |
2 | 合计 | |
备注:
1、以上报价为单期拍摄制作费用,包含实现项目需求中所指功能的所有费用。
2、我公司承诺满足遴选公告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报价人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