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内推荐,全国妇联机关选拔,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授予我校法学院林建军教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这是继2010年李明舜教授获此殊荣后,法学院教师第二次获得此项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