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7日,由中华女子学院中国妇女人权研究中心主办的“妇女维权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北京会议中心隆重召开。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李明舜教授和院长刘利群教授出席会议并分别致辞和总结发言。全国妇联副主席、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出席会议并讲话。
来自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高级项目官员,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等有关同志,全国妇联和部分省区市妇联有关负责同志,北京法院系统部分院长、庭长,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负责人以及中华女子学院的领导、老师等7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妇女维权理论”、“妇女维权实践”、“妇女维权的妇联工作实践”以及“《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研讨”四个专题展开讨论。
开幕式由中华女子学院中国妇女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林建军教授主持。中华女子学院院长刘利群教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高级项目官员张亚丽女士,中华女子学院原院长、中国妇女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李玺教授,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高莎薇,全国妇联副主席、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中华女子学院中国妇女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蒋月娥代表中心主任分别致辞。
研讨会第一单元“妇女维权理论”由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夏吟兰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马忆南教授作了题为“妇女维权的理论依据”的发言,提出妇女维权的五种理论:平等说、反对性别歧视说、社会主义本质属性说、妇女发展说、国家责任说。林建军教授作了题为“妇女维权的目标”的发言,提出妇女维权的目标具有多重性、相关性、一致性,但终极目标是为实现妇女人权。辽宁省权益部部长尚健纯作了题为“妇女维权之根本目标”的发言,提出妇女维权之根本目标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法律、政策、体制保障是实现妇女维权根本目标的前提,并提出实现目标的行动思路。国务院法制办社会管理法制司副司长作了题为“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妇联作用再思考”,提出妇联在新形势下要转变思路,结合妇联职能,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发挥更加积极有效的作用。全国妇联权益部信访处郭晔处长对上述发言进行了评议。
研讨会第二单元“妇女维权实践”由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薛宁兰教授主持。中华女子学院中国妇女人权研究中心黄晶博士作了题为“妇女维权的主体与方法”的发言,提出根据我国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政府、社会力量和妇联等人民团体是妇女维权的主体,立法、司法、执法和社会干预是维权的方法,妇联的维权方法与上述方法是一一对应的关系。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理事长卢小飞做了题为“从红枫案例谈妇女维权的方法”的发言,她从灵武女孩性侵求助案的介入处理情况引出项目干预应具备的要素及反思,建议妇联工作应更主动,侵权案件的解决要标本兼治。北京警察学院姜虹教授作了题为“公安执法过程中妇女权益保障困境分析”的发言,提出警力与需求存在很大差距、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执行主体难确定、受虐妇女综合症认定存在证据困境、多机构合作缺少机制四个问题。公安部打拐办副主任王莹作了题为“打击拐卖犯罪,保障妇女人权”的发言,介绍了近年来打拐办为保障妇女人权,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做法。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马凤芝教授作了题为“‘社会承认’与北京妇女的社会地位与政治参与”的发言,提出北京妇女在广泛参与政治的同时,存在高端参与比例低的问题,她从社会承认理论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思路。福建农林大学性别与发展中心的林建鸿先生作了题为“基层妇联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基于福建省乡镇(街道)的调查”的发言,他在基线调研的基础上总结福建省基层妇联的基本情况,分析基层妇联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主要是角色定位不清、经费不足和事多人少,职业驱动力不强等,并从尊重人的角度提出基层妇联工作健康发展的建议。汕头大学妇女研究中心冯媛教授对上述发言作了点评。
研讨会第三单元“妇女维权的妇联工作实践”由天津市妇联副主席张红主持。深圳市妇联副主席蔡巧玉、陕西省妇联副主席冯屹、江苏省妇联副主席张勤、云南省妇联副主席马迎春、北京市妇联权益部部长李静分别介绍了本省或本市的妇联维权工作实践,大家在维权的理念、思路和做法上进行为较为深入地交流。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研究员蒋永萍对上述发言作了点评。
研讨会第四单元“《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研讨专题》”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孙国鸣副院长主持。中国反家庭暴力网络创始人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陈明侠老师首先作了题为“中国反家庭暴力运动与立法推动”的发言,主要回顾了中国二十多年的反家庭暴力立法进程。中华女子学院中国妇女人权研究中心但淑华博士作了题为“《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评述与建议——从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适度性视角》”的发言,从干预的范围、时点和方式三个方面评述了征求意见稿,在肯定意见稿的同时,提出修改建议。北京市妇联权益部高蕾副部长从切身体会谈《反家庭暴力法》的社会意义并简要提出修改建议。北京市海淀法院副院长石金平、北京市东城法院副院长薛峰、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副庭长黄海涛、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副庭长王忠、北京市海淀法院山后法庭副庭长汪懿等法官从法的科学性、规范性的角度,对《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的名称、立法目的、调整范围、权利义务主体、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修改建议。特别就反家庭暴力法与其他相关法律规范的关系,提出注意与法律衔接问题,建议删除倡导性、重复性、不具有可操作性的内容,强调该法一定要具有操作性。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张雪梅女士主要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提出反家庭暴力法应专章规定未成年人保护问题,提出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应区别于成年人。中华女子学院中国妇女人权研究中心刘春玲副教授对上述发言作了点评。
最后闭幕式由中华女子学院科研处处长周应江教授主持,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中华女子学院中国妇女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教授作会议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