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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总支“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总结

发布日期:2017-03-17点击:发布人:

按照《中共中华女子学院委员会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法学院党总支认真研究部署,分别组织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党员们的“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法学院党总支要求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掌握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每名党员必须在党的组织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一基本义务,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主动性、自觉性。

结合工作实际,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由党支部书记牵头,分别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之间互谈,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两支部主动征求群众特对支部班子的意见。

按照通知要求,法学院党总支组织每名党员以“四讲四有”为标尺,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组织党支部班子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列出问题清单。

法学院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分别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月4日、3月7日法学院学生党支部和教工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了投票测评。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予以表扬,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

法学院党总支、党支部将继续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结合实际,要求党员、委员认真查摆、明确整改事项,做出整改承诺,从而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法学院党总支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