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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0点击:

校财通字【2025】2号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开展的项目绩效自评和整体绩效评价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加强学校预算绩效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管理理念

学校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执行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过程,将预算执行与重点工作任务目标达成紧密结合,同步推进。

二、明确预算绩效编制要求,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支出规划时,要结合学校年度工作重点和发展规划,认真研究,合理设置预算绩效目标,确保目标可量化、可衡量、切合实际。学校组织专家开展预算绩效事前评估,绩效目标不清晰不合理的不予批复预算。

在财政专项和校内专项必须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基础上,学校将试点开展重点业务经费的预算绩效编制,并逐步实现学校整体支出绩效管理。

三、实施预算绩效执行监控,强化绩效过程管理

财资处对预算绩效执行和进度执行进行双监控,结合财政要求定期(一般为3月和7月)开展绩效自评和组织专家评审,监控结果向各分管校领导及时通报,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及时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要求部门及时整改予以纠正,涉及情况严重的,提请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研判处置。

各部门各单位应将预算绩效目标达成与预算执行紧密结合,并注意收集保存与绩效目标达成相关的业务资料,缺乏绩效支撑材料的,在绩效评价中不能得分。
 四、建立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强化绩效责任

学校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直接挂钩,坚持“无效必问责”,对预算绩效执行不力、绩效评价低于80分的部门、单位,执行扣减下一年度预算的措施,体现绩效结果的刚性应用。对因预算绩效执行不力,造成财政核减预算等严重后果的,项目部门和负责人在各类考核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

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高质量发展。


                                    财务资产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