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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采购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08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校2024年3月28日第9次校长办公会、第11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按照《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成立学校采购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学校采购工作的重要事项。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标采购和分管法务审计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监审办公室、工会、财务资产处、教务部、服务保障部和采购办公室等部门和机构主要负责人及教学单位相关专家组成。

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主持,或由组长委托分管学校采购工作的副组长主持。采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采购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采购办公室主任兼任。

学校机构设置发生变化的,成员单位随之同步调整,采购领导小组组员如有变动的,由接任者自然递补或由采购办公室提出建议人选报分管领导同意。

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