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室、中心:
按照学校预算管理程序,为进一步推进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效益,强化和规范预算管理程序,保证预算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严肃性,开展2015年校内预算调整、追加工作,同时进行部门(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督促检查工作。现就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2015年校内预算调整、追加工作
结合部门工作实际需求,如确有需要调整、追加预算的事项,包括调减预算、调整预算用于新增支出、追加预算经费用于新增支出等,可按要求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单项申报金额低于2万(含)的调整和追加预算(原则上由分管校领导机动经费安排),由部门书面申请(包括项目名称、内容、事由、测算依据、实施计划与措施、用款计划等),经部门领导、分管校领导签批后交财务处备案执行。
2、金额超过2万及其他特殊情况需由学校研究解决的事项,请填写《2015年校内预算调整和追加申报表》(格式请见附件1),并附详细说明,报财务处汇总,按预算审批程序经相关会议讨论通过后批复执行。
3、申报材料要求理由充分、测算依据准确。执行进度偏低的部门可申请调整预算,原则上不批复追加预算申请。
4、申报时间:请于9月15日16点前书面上报,申报表及书面说明请交至财务处综合科(教图楼1020,咨询电话9021,9229),电子版同时发送至财务处办公邮箱。为保持申报的严肃性,请按时申报,过时不再收取。
二、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督促检查工作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健全考核机制并且加大问责力度。针对部分财政专项和部门业务预算执行进度偏低的问题,进行预算执行进度的督促检查工作。要求如下:
1、部门预算执行自查。即日起至9月30日,请部门(项目)负责人和经费管理员通过财务网查系统及时了解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预算执行自查。加快已执行尚未结算的项目付款进度,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本学期执行计划和资金需求计划,确保本部门(项目)工作如期、顺利完成。9月30日前,部门将书面自查报告(格式见附件2)交财务处综合科。
2、预算执行情况通报。财务处将于9月底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结果将进行通报,对预算执行偏低和存在问题的部门进行约谈。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请及时与财务处沟通,进一步做好预算调整、追加和预算执行自查工作,加强预算责任意识,切实加大预算执行进度。保障学校预算的顺利执行。
感谢各部门对学校预算管理和财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附件:
1、2015年校内预算调整和追加申报表
2、自查报告(格式)
财务处
2015年9月1日
提示:本通知及附件已发送至各部门办公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