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公告
一、项目概述
项目内容:中华女子学院海外交流服务
项目地点:中华女子学院
二、报价人必须符合的条件
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项目需求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报价,报价人成交后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三、报价方式和要求
报价人以书面密封形式将报价文件送至中华女子学院,报价文件应包括:报价一览表,经国家工商机关批准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近三年业绩证明等资质;
同时需提供服务方案、执行计划、应急预案及项目服务团队配备情况等报价人认为有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预算为20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报价。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 6月6日16时前(北京时间)
接收报价文件地点:中华女子学院教学图书综合楼1011室。
四、联系方式
电话:(010)84659195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邮政编码:100101
五、其他需求见附件
附件1:中华女子学院海外交流服务采购项目需求
附件2、报价一览表
报价须包括所有相关费用,发票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