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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聘请第三方机构办理拆迁户购房工作项目(第二次)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13

中华女子学院聘请第三方机构办理拆迁户购房

工作项目(第二次)遴选公告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内容:中华女子学院聘请第三方机构办理拆迁户购房工作

2、项目地点:中华女子学院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项目需求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遴选, 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三、遴选方式和要求

1、报价人请于提交截止日前以书面密封形式提交报价一览表、工作方案(含购房过程中需产权单位和购房人提供的材料一览表等,加盖公章)、经国家工商机关批准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如近三年工作业绩等)。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项目预算:金额合计约人民币:陆万陆仟元 ¥:66000元

3、请于6月19日16:30前提交报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中华女子学院教图楼1011室。

电话:8465919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邮政编码:100101

五、具体需求:

(一)服务内容

根据朝阳区农转居人员售房方案等文件要求,负责办理拆迁户(约33户,以下拆迁户简称“购房人”)的购房手续及不动产登记等工作。具体包括:

1、负责与产权单位选定的测绘公司及购房人进行协调、沟通,完成拟出售房屋的测绘、出图等工作;

2、负责起草、修改售房方案并协助办理售房方案的报批手续;

3、负责按照售房方案计算每户的售房款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出具计价表,通知购房人交纳购房款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向购房人解释售房款等相关疑问;

4、起草售房合同并组织购房人签订售房合同;

5、待售房款交上级单位出具资金证明后,负责携带相关材料到朝阳区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等相关工作。

6、完成购房人购房及不动产登记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人员要求

本项目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面向购房人提供服务难度较大,供应商提供相对稳定、具有较高业务素养的服务队伍,提供全面的支持服务,并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能够与购房人进行有效的沟通等。

(三)安全服务要求

1、在经办所有业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朝阳区相关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2、提供服务过程中有关产权单位及购房人等相关信息必须保密,不得泄露信息。

3、提前制定相应的维稳方案,若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和产权单位进行沟通。

4、服务人员必须及时做好相关档案的整理、移交、相关会议的记录等工作,并交学院留存。

(四)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拆迁户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完成。

(五)结算方式

按照实际完成购房手续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数量结算金额。

附件:中华女子学院办理拆迁户购房手续服务一览表详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