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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项目监理服务综合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7

中华女子学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项目

监理服务综合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述

1.工程名称:中华女子学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中华女子学院(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校园内

3.监理服务采购预算:326400元

4.采购内容:中华女子学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项目监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见附件1。

5.合同履行期限: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自收到学校通知开始实施,至双方全部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终结。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

1.本项目拒绝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

2.本项目拒绝具有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同时参加。

3.本项目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查询日期晚于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4.供应商须列入“中直机关2020—2022年度建设工程监理定点供应商名单”。

5.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不得高于供应商在填报定点入围时的最高限价。

6.供应商须按照学校要求通过中直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的定点合同系统签订合同。

三、综合比选方式和要求

综合比选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以下文件均须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2);

4.中直机关2020—2022年度建设工程监理定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5.供应商在中直机关定点采购响应文件中填报的综合优惠率证明文件;

6.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监理资质证明文件;

7.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明文件;

8.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成员资料:

(1)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项目成员其它资料(例如简历、执业资格证明文件、从业经历证明、职称证书等);

(2)供应商与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项目成员签订的处于合同存续期间的聘用合同;

(3)供应商为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项目成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9.本项目的监理服务大纲;

10.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本项目监理服务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可认定为有效证明文件,最多5份);

11.报价人认为有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

接收综合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日15时-16时整(北京时间)

接收综合比选响应文件地点:中华女子学院南门

本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预算为32.64万元,超过预算或不符合本公告所列“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及未包含本公告所列“三、综合比选方式和要求”中所规定的1-7项文件或未按附件2、3格式及内容填写或未密封装订或未签字及加盖本单位盖章的为无效文件。响应文件未办理书面登记手续,或送达时间晚于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响应文件正副本共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须装订成册,密封完整,封套写清“【项目名称】综合比选文件”及公司名称、联系人等信息并加贴封条,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学校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价款的30%;

2.监理工期过半且项目工程量完成至50%并经甲方计量通过后15日内,学校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价款的40%。

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学校委托的审计机构结算审计完成后15日内,学校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价款的30%。

4.监理费不随工程结算金额变化而调整。

5.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向学校提供正规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学校有权不付款且不构成违约。

五、联系方式

项目电话:(010)8465919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六、其它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1:中华女子学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需求

附件2:报价一览表(报价须包含所有相关费用)